2016年

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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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2016-06-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16-038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子文及其一致行动人吴志良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前述股东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提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概述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子文、吴丽珠及其一致行动人吴志良、吴伟洋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19,69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02%。其中吴子文处于质押状态的无限售流通股合计为2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86%。因吴子文担任公司董事长,吴志良担任公司董事,本年度可流通股份为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目的:个人资金安排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数量:吴子文、吴志良拟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5,000万股,具体情况为: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5、减持价格:按大宗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

6、减持期间:自2016年7月2日起的六个月内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履行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时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子文、吴丽珠和主要股东吴志良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2014年6月30日,吴子文、吴丽珠和主要股东吴志良持有的公司股份已上市流通,详见巨潮资讯网《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4-031)。

吴伟洋承诺:自获得公司股份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2013年4月8日,吴伟洋持有的公司股份已上市流通,详见巨潮资讯网《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3-021)。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吴子文、吴志良作为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还承诺:其所持公司股份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比例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0%。

(三)其他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7月9日一致承诺:自即日起六个月内(自2015年7月9日至2016年1月8日)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董监高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7)。

截至本公告日,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有违反上述承诺或规定的情形。

四、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存在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不一致的情形。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子文及其一致行动人吴志良将根据各自意愿决定是否实施或是否全部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4.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如全部实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子文、吴丽珠持有公司股份最多减少至333,325,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7.67%,仍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五、备查文件

1.吴子文、吴志良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通知。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