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98 证券简称: 汉缆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6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 年 6月28日上午9:30 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沛云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6 月 25 日以书面、传真加电话确认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汉缆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向青岛荣德瑞昌实业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 95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年利率为12%,以实际放款时间计算利息。借款期满后乙方一次性偿还本金,逾期未偿还的,按日千分之二支付违约金。青岛荣德瑞昌实业有限公司可以提前还款。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 8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6 年 6 月 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二、《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8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6 年 6 月 2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98 证券简称:汉缆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7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6 月28日,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汉缆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民间资本”)向青岛荣德瑞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德昌盛”)提供9500万元资金支持,专项用于荣德瑞昌海岸壹号项目的各项建设费用。有关情况如下:
一、对外财务资助的概述
1、财务资助对象:青岛荣德瑞昌实业有限公司
2、资助金额:人民币玖仟伍佰万元
3、资助期限:一年,自公司将资金汇入荣德瑞昌账户之日起算。
4、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5、利率与利息:年利率为12%,以实际放款时间计算利息。
6、本金偿还:
借款期满后乙方一次性偿还本金,逾期未偿还的,按日千分之二支付违约金。乙方可以提前还款。
7、还款保证:
青岛环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薛兴刚、郭胜森、薛莹为此次财务资助提供担保,担保方向民间资本提供共同连带责任保证,对借款的偿还承担无份额的、无偿还先后顺位的还款责任。其中荣德瑞昌股东薛兴刚、郭胜森、薛莹以其合计持有的荣德瑞昌100%的股权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荣德瑞昌以其有权处分的青房地权市字第201452333号土地使用权(面积18516平方米)作为抵押物抵押给民间资本,以担保主合同偾务人按时足额清偿其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
8、本次财务资助款项的用途:专项用于荣德瑞昌海岸壹号项目的各项建设费用。
9、2016 年 6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公司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青岛荣德瑞昌实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2 年 05 月 16 日
(3)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郭胜森
(5)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漓江西路666号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建筑机具租赁;设计、发布国内广告业务;企业营销策划;商品展览展示服务;市政管理咨询服务;经营其它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2、 截至公告之日,荣德瑞昌股权架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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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财务状况
该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荣德瑞昌总资产20032万元,总负债19550万元,净资产482万元,资产负债率97.6%。2015年度实现销售收入 0万元 ,净利润 -33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16年5月31日,荣德瑞昌总资产20110万元,总负债19660万元,净资产450万元,资产负债率97.7%。2016年度1-5月份,荣德瑞昌实现销售收入 0万元 ,净利润 -3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荣德瑞昌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方基本情况
以下各方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部分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1、担保方:青岛环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江支路51号702户705-708室
法定代表人:薛兴刚
注册资本:壹亿陆仟壹佰捌拾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8年3月31日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按资质核定范围经营);批发零售:日用百货、服装鞋帽、针纺织品、五金交电、文体用品、建筑材料、摊位租赁。
该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69780万元,总负债 31188万元,净资产 38593 万元,资产负债率 44.7% 。2015年实现销售收入 98625 万元,净利润 880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该公司截至2016年5月31日,总资产 71572 万元,总负债 28387 万元,净资产 43185 万元,资产负债率 39.7%。2016年1-5月份,实现销售收入 45862万元,净利润 459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该公司截止公告日股权架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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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郭胜森 男,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码:37022319******6434 ,住所:青岛市黄岛区法家元村250号
3、薛兴刚,男,中国公民,身份证号37021119******1010,住址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兰东村259号。
4、薛荣,女,中国公民,身份证号37021119******1021,住址为山东省青岛市
黄岛区兰东村259号
四、财务资助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提高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利用
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实现股东
利益最大化。
公司认为资助对象信用情况良好,还款来源比较充分,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此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安全性较高、风险可控,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
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财务资助用途清楚,本金安全有较好的保证,可以获得一定的收益。该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汉缆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在保证日常生产运营的前提下,向青岛荣德瑞昌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以支持荣德瑞昌海岸壹号项目各项建设费用所需资金,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此次对外财务资助由青岛环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向民间资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荣德瑞昌股东薛兴刚、郭胜森、薛莹以其合计持有的荣德瑞昌100%的股权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荣德瑞昌以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抵押给民间资本,能够较好地保证资金安全,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财务资助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子公司青岛汉缆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青岛荣德瑞昌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及委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24750万元(包括1、本次财务资助9500万元;2、2016年审议通过的向青岛立鹏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5.2亿元,截止本公告日尚未实施;3、公司子公司青岛汉缆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在收购前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25500万元;4、公司向青岛华金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剩余7750万元,向青岛中泰信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3亿元,都按合同约定履行。),都处于正常履行中,无逾期偿还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98 证券简称:汉缆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8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6年6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7月15日(星期五)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7月14日-2016年7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14日15:00至2016年7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7月11日(星期一),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崂山区九水东路628号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16年7月14日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青岛崂山九水东路628号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66102(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6年7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青岛市崂山九水东路628号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532-88817462传真:0532-88817759
联系人:王正庄、张大伟
4.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青岛崂山九水东路 628 号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532-88817759 传真:0532-88817462
联系人:王正庄 张大伟
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2498”。
2.投票简称:“汉缆投票”。具体由公司根据公司证券简称向深交所申请。
3.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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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不采用累积投票制,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 反对,3股代表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7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年7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7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该受托股东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对于列入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需按照以下明确指示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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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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