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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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6-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2016-0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6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瑞城四季酒店五层紫禁厅

(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情况: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张佑君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殷可先生以电话方式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其中,饶戈平先生、雷勇先生以电话方式参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郑京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全部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此外,公司聘请的律师、审计师及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监票人由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境内法律顾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共同担任。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同意票数超过1/2,本议案获通过。

2.议案名称: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同意票数超过1/2,本议案获通过。

3.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同意票数超过1/2,本议案获通过。

4.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同意票数超过1/2,本议案获通过。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即100%为现金分红),向2015年度现金红利派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 6,058,454,200 元(含税),占2015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60%,占公司可供现金分配利润的22.60%,2015年度剩余可供现金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人民币 20,752,283,907.47元结转入下一年度。以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数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00元(含税)。

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和港股通投资者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不含港股通投资者)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即:人民币0.849072元兑1.00港元)计算。

公司2015年度现金红利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派发完毕。

5.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同意票数超过1/2,本议案获通过。

6.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公司2016年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同意票数超过1/2,本议案获通过。

7.议案名称:关于增发公司A股、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同意票数超过2/3,本议案获通过。

8.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董事、监事2015年度报酬总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同意票数超过1/2,本议案获通过。

9.00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连交易的议案

9.01议案名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中信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联系人拟发生的关联/连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同意票数超过1/2,本议案获通过。

关联/连方股东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其持股数为1,999,695,746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9.02议案名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除外)及与持有公司下属子公司10%以上股权的公司之间拟发生的关联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同意票数超过1/2,本议案获通过。

关联/连方股东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回避表决。该等关联/连方股东的合计持股数为492,201,934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10.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同意票数超过1/2,本议案获通过。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中,本公司A股股东中持股比例5%以下的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管除外)表决情况披露如下:

注:上表百分比例为A股中小股东相关投票数量/出席会议的A股中小股东和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关于预计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连交易的议案》。

关联/连方股东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对议案“9.0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中信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联系人拟发生的关联/连交易”回避表决,其持股数为1,999,695,746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关联/连方股东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对议案“9.0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除外)及与持有公司下属子公司10%以上股权的公司之间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回避表决。该等关联/连方股东的合计持股数为492,201,934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汶、吴俊霞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