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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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2016-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68 股票简称:国电南自 编号:临2016—038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29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转来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6]568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68 证券简称:国电南自 公告编号:2016-039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7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7月1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星火路8号,国电南自(浦口) 高新科技园1号报告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7月19日

至2016年7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6年6月2日召开的2016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2、3、6、7、9、10、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6、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3、4、6、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国家电力公司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总厂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凡欲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亲身或委托代理人)请在2016年7月15日(星期五)下午4:00前进行登记。

2、凡出席会议的股东(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授权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请在公告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3、会议登记时间

2016年7月13日至7月15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4:00

4、会议登记地址

江苏省 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星火路8号 H楼三层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法务部

联系电话:025-83410173;025-83537368

传 真:025-83410871

邮 编:210032

联系人:王茹 陈洁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为期半天,出席者住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现场会议地址:江苏省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星火路8号,国电南自(浦口)高新科技园1号报告厅。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7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