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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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的公告

2016-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31

债券代码:122113 债券简称:11新钢债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30 元(含税),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3元(含税)。

● 股权登记日:2016 年 7月 6日

● 除权除息日:2016 年7月 7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6 年7月7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6年5月9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利润分配方案

(一)发放年度:2015年度 。

(二)发放范围:截至2016年7月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三)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本次分配以总股本1,393,448,1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30元(含税),本次派发现金红利合计人民币 41,803,443.18元(含税)。

(四)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 金,公司派发现金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0.03元。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税[2015]101 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 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规定,股东持股期限(指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 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 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 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 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 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 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 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27元。

3、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公司根 据国家税务总局于 2009 年 1 月 23 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有关规定,按照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27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 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 0.03 元。

三、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2016 年 7 月 6日

除权除息日:2016 年 7月7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6 年7 月7日

四、分派对象

截至 2016 年7月 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实施办法

1、公司股东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015新钢可交换私募债质押专户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除以上股东外,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790-6294351

七、备查文件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6 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