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38 证券简称:浙江鼎力 公告编号:2016-051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6月24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于2016年6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独立董事范根初先生有事外出委托独立董事舒敏先生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许树根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3)。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同日披露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6年7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5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03338 证券简称:浙江鼎力 公告编号:2016-052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6月24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于2016年6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法林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7,632.8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控制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03338 证券简称:浙江鼎力 公告编号:2016-053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产6000台大中型高空作业平台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7,632.81万元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4号)核准,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2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56元,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5]第111142号的《验资报告》,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03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9,874,285.8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3月18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5年3月20日公司分别与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的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和相关银行以及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均严格履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2015年5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16年5月26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年产6000台大中型高空作业平台项目”已顺利建设完毕,公司累计投入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20,953.78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等净额为340.59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得投资收益216.0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7,632.81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但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7,000万元)。该项目具体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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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国内外经济形势以及原材料价格下降等影响,项目的工程成本较预算有大幅降低;公司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规范采购、建设制度,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较好地控制了成本,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公司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间接压缩了部分项目支出。
2、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五、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拟将“年产6000台大中型高空作业平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等收入)7,632.81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等所需。
公司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作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规则规定,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六、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专项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7,632.8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7,632.8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控制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同时,该事项已由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出具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已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7,632.8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备查文件
1、《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03338 证券简称:浙江鼎力 公告编号:2016-054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7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7月18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德清县雷甸镇白云南路1255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7月18日
至2016年7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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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由2016年6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提交,董事会决议公告与监事会决议公告于2016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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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 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时间:2016 年 7月13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浙江省德清县雷甸镇白云南路 1255 号)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梁金、汪婷
电话:0572-8681698
传真:0572-8681623
邮箱:dingli@cndingli.com
3、联系地址:浙江省德清县雷甸镇白云南路1255号证券部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7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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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