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16-036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6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国平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制度(2016年6月修订)>的议案》
为保障董事会秘书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提高公司股权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适当参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原《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制度(2016年6月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程序,明确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及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等规定,制定《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发行短期融资券,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拟发布实施。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海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向包商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海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为保证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拟向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申请1亿元授信。信息如下:
授信银行: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授信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申请期限:1年
利率:固定利率5.4375%
担保方式:由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海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海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拟对海崧保理向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申请1亿元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两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海南矿业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制度(2016年6月修订)
(二)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三)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四、备查文件
(一)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16-037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海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崧保理”)
●公司对海崧保理向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申请1亿元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两年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6年6月29日,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上海海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确保全资子公司海崧保理经营业务的顺利展开,同意公司对海崧保理向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申请1亿元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两年。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海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为海南矿业全资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西里路55号五层5017室
法定代表人:陈国平
经营范围:进出口保理业务;国内及离岸保理业务;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再保理业务及相关咨询服务业务
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
出资时间:自营业执照签发后30年内缴清
海崧保理为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止2016年5月31日(未经审计),上海海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总资产9,131.19万元,总负债4,058.13万元,资产负债率45%,主营业务收入为70.63万元,净利润为73.06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内容为连带责任担保,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合同主要条款由公司及被担保人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为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海崧保理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本公司之前未为任何公司提供过担保。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