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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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优选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2016-07-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7月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经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应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备案。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通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购基金费率优惠的

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7月2日

一、 公告内容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16年7月4日起,投资者通过浦发银行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浦发银行网站公告为准。费率优惠期限以浦发银行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浦发银行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购当日起,申购费率折扣以浦发银行网站公告为准。

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二、 重要提示

1、上述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浦发银行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

2、上述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浦发银行申购业务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3、上述费率优惠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浦发银行的有关规定。

4、费率优惠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浦发银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三、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