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永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6-045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6年7月1日收到公司董事李向文先生的告知函,因个人资金需求,董事李向文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票7.72万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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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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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李向文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规则的规定。
2、李向文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1)自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2)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同时,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截至目前,李向文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不存在违背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未违反其上述承诺。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的告知函》。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