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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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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2016-07-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股票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编号:临2016-027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理财产品(不含关联交易)等。

● 投资额度: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此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此理财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额度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此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

2、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3、投资标的

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理财产品(不含关联交易)等。

二、审批程序

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为确保上述业务顺利开展,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10亿元人民币可循环使用额度和12个月有效期内(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依据董事会授权及相关内部审批流程,签署相关短期理财产品的协议并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指派计划财务部负责理财产品收益与风险分析、评估工作并建立相关的业务流程和检查监督机制。在理财期间,如发现存在不利情形,将及时采取相关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2、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以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投资收益,从而增加公司盈利,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