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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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7-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6年6月14日以公告形式发出通知。2016年6月2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相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1,846,59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02%)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书面文件,提请将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增加至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16年6月21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了《关于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16年7月4日下午15:00在浙江省温岭市工业城中心大道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7月3日-2016年7月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3日15:00至2016年7月4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相荣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孔瑾律师、章杰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59,818,63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0.4631%。其中,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57,285,78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0.295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人数为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32,84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678%;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人数为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32,84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678%。

三、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773,0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关联股东王相荣和王壮利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2,532,8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东已回避表决。

2.1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目的

表决结果:同意442,385,4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2,532,8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2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表决结果:同意442,385,4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2,532,8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人员名单及分配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442,385,4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2,532,8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的种类、来源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442,385,4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2,532,8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日和禁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442,385,4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2,532,8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授予价格的确定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442,385,4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2,532,8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7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解锁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442,385,4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2,532,8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8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和解锁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442,385,4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2,532,8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9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442,385,4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2,532,8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10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会计处理

表决结果:同意442,385,4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2,532,8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11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442,385,4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2,532,8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1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表决结果:同意442,385,4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2,532,8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42,385,4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东已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2,532,8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42,385,4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东已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2,532,8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孔瑾律师、章杰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认为:利欧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会议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5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3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