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股票简称:航民股份 股票代码:600987 编号:临2016-024
债券简称:11航民02 债券代码:122274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与合同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杭州航民合同精机有限公司的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合同精机有限公司已于近日取得了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1、名称:杭州航民合同精机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3、住所:萧山区瓜沥镇航民村
4、法定代表人:朱建庆
5、注册资本:壹仟万人民币元
6、成立日期:2016年6月30日
7、营业期限:2016年6月30日至2026年6月29日止
8、经营范围:染整设备、节能环保设备、自动化设备的制造及销售,上述产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六日
股票简称:航民股份 股票代码:600987 编号:临2016-025
债券简称:11航民02 债券代码:122274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15年7月7日披露了《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民集团)拟自首次增持之日起12个月内,以自身名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
●航民集团于2015年7月6日、8日、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共增持本公司股份4,949,053股,增持后航民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09,000,036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32.90%。
●相关风险提示: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016年7月5日,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航民集团的通知,航民集团增持本公司计划实施已满12个月,本次增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增持前,航民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04,050,983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32.12%。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当时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和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航民集团拟自2015年7月6日首次增持之日起12个月内,以自身名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7月7日公告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航民集团先后于2015年7月6日、8日、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4,949,053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78%。截止2016年7月5日,航民集团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经实施完毕。至此,航民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209,000,036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32.90%。
四、承诺情况
航民集团确认,在上述增持期间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行为,按照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航民集团未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五、律师的核查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事项发表了《关于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