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
会决议公告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的更正公告
股票代码:600312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编号:临2016—049
债券代码:122459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
会决议公告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47)及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对外披露的决议公告、独立意见为草拟的初稿,未将最终审定稿提交指定媒体披露,现对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决议公告内容
原内容:“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7月1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6年7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八人,实到魏光林、李文海、石丹、庞庆平、张建国、徐国政、王天也、李涛八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现更正为:“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7月1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6年7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八人,实到任伟理、李文海、石丹、庞庆平、张建国、徐国政、王天也、李涛八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独立意见内容
1、独立意见名称
原内容:“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现更正为:“独立董事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2、独立意见正文内容
原内容:“作为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就公司2016年7月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本次变更公司董事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现更正为:“作为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就公司2016年7月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本次增补公司董事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由于我们工作疏忽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6日
股票代码:600312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编号:临2016-050
债券代码:122459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告所载2016年半年度的主要会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6年上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合并)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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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良好,特高压产品收入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上升,公司在设计、采购、制造等主要生产环节成本控制效果显著,综合毛利率随之提高。
三、备查文件
经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