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认购方李朝波放弃认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配套资金《告知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东凌国际 公告编号:2016-075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认购方李朝波放弃认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配套资金《告知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7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632号)(以下简称“《批复》”),核准本公司向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等10家交易对方(以下简称“交易对方”)合计发行353,448,272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并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17,775,632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在收到《批复》后,公司和聘请的中介机构严格按照《批复》所涉及的具体事项办理相关手续。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标的公司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本公司已经完成交易对方新增股份验资且该部分新增股份已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尚需为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并为新发行的股份办理股份登记和上市手续。
根据本公司与配套资金认购方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本公司尚需向广州东凌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东凌实业”)、赖宁昌、李朝波非公开发行合计117,775,632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公司在《批复》的有效期间内,分别向配套资金认购方东凌实业、赖宁昌、李朝波发出了《告知函》,提醒配套资金认购方需尽快、如期、足额交付认购款项。
公司于2016年7月6日接到认购方李朝波先生的《告知函》,获悉:李朝波先生因与赖宁昌先生于2014年8月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其在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过程中,均与赖宁昌先生保持一致行动。因此,在赖宁昌先生不认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资金的情形下,依照《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关于是否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李朝波先生与赖宁昌先生保持一致,在《批复》的有效期间内不认购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资金。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本公司已收到了认购方东凌实业、赖宁昌先生决定在《批复》的有效期间内不认购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资金的《告知函》。具体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部分认购方放弃认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资金〈告知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4)。
基于以上情况,公司无法在《批复》的有效期间内完成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资金的募集。根据《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公司向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特此公告。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