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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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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7-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28 证券简称:赛福天 公告编号: 2016-020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29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6年7月5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黄德汉、梁彤、詹宜巨,董事陈石明、蔡建华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崔志强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授权崔志强先生代表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署上述授信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占董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100% ;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授权崔志强先生代表公司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署上述授信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占董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100% ;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授权崔志强先生代表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上述授信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占董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100% ;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建峰索具有限公司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的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建峰索具有限公司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的金额为人民币3,500万元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建峰索具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的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授权崔志强先生代表公司与上述银行签署有关此授信担保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占董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100% ;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董事会同意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占董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100% ;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6日

证券代码:603028 证券简称:赛福天 公告编号: 2016-021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29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6年7月5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梁小红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奕松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监事会同意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占监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100% ;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7月6日

证券代码:603028 证券简称:赛福天 公告编号:2016-022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额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投资期限: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股票、期货及衍生类产品等高风险投资。

4、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的投资品种,且为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财务部根据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2、公司财务部负责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并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在每次购买相关理财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预期收益等。

三、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六、监事会意见

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