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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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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7-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16-74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7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6年7月1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陆鹏程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其中董事田会、朱海武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一下议案:

1.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增加附条件发行条款的议案

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补充关于发行时机选择的条件,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公告的《关于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修订的说明》(公告编号:2016-76)。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陆鹏程、王建、董达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关于编制《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四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编制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四次修订稿)》。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陆鹏程、王建、董达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6日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16-75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7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6年7月1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何海东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一下议案:

1.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增加附条件发行条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在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中补充关于发行时机选择的条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关于编制《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四次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四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7月6日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 2016-76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进行修订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中补充关于发行时机选择的条件;

2. 除补充关于发行时机选择的条件相关内容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一、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制定及发行预案历次修订情况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公司拟向八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181,691,125股的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0,000万元。相关事宜已经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5月20日公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37)、7月25日公告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64)以及8月12日公告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69)。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2015年12月4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募集资金总额等进行了调整,并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12月5日公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97)、《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00)。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3561号)的相关要求,2016年3月10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补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3月11日公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15)、《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25)。

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之一的中航祥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中有2人无法继续参与认购(1人退休、1人离职),2016年4月6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中航祥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对中航祥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认购股票数量、认购金额进行调整。同时,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募集资金总额等进行相应调整,并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文件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4月7日公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41)、《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并对相关文件进行修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43)。

二、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本次修订情况

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2016年7月6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补充了关于发行时机选择的条件,具体内容为: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14.31元/股。若上述价格高于或等于本次股票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七十,则公司启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工作;反之,若上述价格低于本次股票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七十,则暂不启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工作。

除补充关于发行时机选择的条件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四次修订稿)》。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