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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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落实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茵
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
协议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2016-07-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45 证券简称:中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56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落实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茵

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

协议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大风险提示:

●因四方正式合作合同尚在商谈中,目前尚无具体完成时间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由于目前具体正式合作合同尚未签订,还在进一步谈判及商谈中,存在可能变更或修改合同风险;即使签订正式合同成立公司后还存在经营风险、市场风险、盈利风险及合作方之间的磨合风险等不确定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16年7月6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茵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82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要求,公司进行了核查并回复如下::

一、在协议中,公司提及主要的权利与义务是参与合资公司核心业务运营,请公司明确“核心业务”、公司的参与程度、相关业务的盈利模式,并客观分析、论证对公司的影响。

回复:合资公司的核心业务是为政府及政府各部门、金融机构、征信公司、贸易公司、保险公司等社会主体提供大数据应用服务、充分合理运营市场需要的大数据资源。其盈利模式为:合资公司建立大数据平台,政府购买大数据平台服务,利用大数据协助政府做精准扶贫、区域产业经济运行分析、协助社会网格化管理等活动;充分利用平台的大数据资源,结合数据挖掘、整理、建模和分析技术,结合各行业及政府各部门数据应用需求,开发市场需要的大数据资源供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征信公司、贸易公司、保险公司等社会主体根据需要购买,实现公司长期盈利及持续发展。

公司此次与南昌市政府、南昌高新区、九次方进行合作将有利于公司的转型发展,但由于公司仅占合资公司10%的股权,此次合作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计划在合资公司成立后选派人员参加合资公司的运营工作,具体事宜尚在商讨中。

二、公司签订上述战略框架协议涉及的大数据是何类型,战略发展目标和合作内容是否经过可行性论证、是否具备相关资质和人才储备,是否有完成时间表等。若无,请进行重大风险提示。

回复:战略合作协议提及的大数据主要是指对于政府可公开的有价值的数据、互联网数据,如个人征信、交通、消费等大数据,从而开发出可以服务于政府治理和民众生活的数据应用。

由于公司此次与南昌市政府、南昌高新区、九次方合作仅为小比例参股,公司本身未对战略发展目标和合作内容进行可行性论证,也暂不需相关资质及人才储备。但南昌市政府、南昌高新区、九次方作为主要合作方,将会向合资公司输送人才资源并进行政策、技术等方面的支持。

但因四方正式合作合同尚在商谈中,目前尚无具体完成时间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披露相关协议签署的时间是2016年7月,但备查文件显示协议签署日期为2016年5月,请公司说明不一致的原因。本框架协议对协议各方是否具有约束力,相关的合作内容存在哪些不确定性,请进行相应的风险提示。

回复:本次框架协议合作一方南昌高新区作为丙方首先于2016年5月26日签署了该协议,九次方随后也签署了该合作协议,南昌市政府由于其政府内部审批程序直至近期才完成签署,本公司于2016年7月初收到其他三方签署件后才进行内部审批程序,故该框架协议最终完成四方签署时间为2016年7月,与公司披露时间一致。

本协议为具有约束力的有效协议,协议第八条内容为“1.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确认。框架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丙丁四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2.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四方应通过友好协

商解决;如四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及纠纷,四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解决。对本协议条款的

任何修改、变更或增减,须经四方一致同意并以书面形式做出。”

本框架协议战略合作内容包括合资设立南昌市大数据公司等12条内容,公司已在公告中披露,但由于目前具体正式合作合同尚未签订,还在进一步谈判及商谈中,存在可能变更或修改合同风险;即使签订正式合同成立公司后还存在经营风险、市场风险、盈利风险及合作方之间的磨合风险等不确定因素,故公司在风险提示中已提示“最终谈判及合作运营等存在不确定性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请说明公司作为中国地产公司转型成功典范,公司旗下闻泰通讯已发展成为全球领先、中国最大的原始设计制造商的依据。闻泰通讯强大的用户数据资源获取的渠道、方式、类别,是否拥有数据权属。上述数据资源如何为本协议的大数据业务服务。

回复:中茵股份主业原为房地产,在房地产上市公司中排名靠后,主营业务年收入从未超过20亿元人民币,在房地产行业中不具有竞争优势,且前几年由于房地产调控原因,公司业绩连年下滑,公司不得不寻求转型。2015年,公司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收购闻泰通讯51%股份,2016年一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已超过18亿元人民币,其中闻泰贡献的收入超过90%,并已实现扭亏为盈,因此公司认为此次成功转型是地产公司转型的典范。

而根据国际知名调研机构IHS Technology 2016年5月17日发布的2015年《手机ODM产业白皮书》数据显示:2015年,闻泰凭借与华为、小米、魅族、联想、中国移动等品牌手机公司和运营商的成功合作,一跃成为手机ODM行业的老大,整体出货达到5950万台,排名ODM行业出货量第一; 2015年12月底,52RD(我爱研发网)发起两项投票,分别评选出手机行业研发实力最强的设计公司和手机公司,历时3个多月,总共获得上万张投票,全部来自手机行业的研发工程师们,设计公司这一项2015年度评选总共收获10039票,闻泰以2424票位列第一,2015年手机行业研发实力年度评选结果显示闻泰通讯、华为分列手机行业研发实力最强的设计公司和手机公司。

本框架协议中未有涉及闻泰通讯使用其用户数据资源为本协议的大数据业务服务的条款。

五、2015年12月9日,公司出资1000万元设立江苏中茵鼎泰大数据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请你公司说明子公司目前实际业务开展情况。

回复:公司出资1000万元设立的江苏中茵鼎泰大数据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组建工作已完成,但目前尚未开展具体实际业务,也无实际业务收入。现着重在大健康数据领域进行投资推进,目前已与滁州市苏滁现代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九次方财富资讯(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安徽中康大数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

特此公告。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745 证券简称:中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57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7月6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茵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82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鉴于公司已对问询函所涉询问题进行了详细回复,具体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落实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茵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7月8日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