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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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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股东提交临时提案的公告

2016-07-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粤高速A 、粤高速B 证券代码:000429、200429 公告编号:2016-026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股东提交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7月8日,我司收到股东亚东复星亚联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提议提高利润分配的议案》的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现将该议案内容公告如下: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已完成,公司现金流及盈利能力有较大提高,结合公司当前的股本规模、经营状况、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考虑到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2016年度—2018年度的现金分红政策,具体如下:

在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分配2016年度—2018年度现金股利为: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百分之七十。”

根据《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2016年7月8日, 亚东复星亚联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A股股份202,429,14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68%,且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0429 200429 证券简称:粤高速A 粤高速B 公告编号:2016-027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7月21日

3、股权登记日

A股股东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7月14日;B股股东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7月14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亚东复星亚联投资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6年7月6日刊登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股东亚东复星亚联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A股股份202,429,14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68%)在2016年7月8日提出临时提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内容

《关于提议提高利润分配的议案》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已完成,公司现金流及盈利能力有较大提高,结合公司当前的股本规模、经营状况、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考虑到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2016年度—2018年度的现金分红政策,具体如下:

在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分配2016年度—2018年度现金股利为: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百分之七十。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和补充议案外,于2016年7月6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和补充议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2016年7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二〇一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7月21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7月20日——2016年7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2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20日15:00至2016年7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A股股东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7月14日;B股股东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7月14日。

公司将在2016年7月16日刊登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提示性公告。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45层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 关于修改《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内容的议案。

(2) 关于本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 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朱战良、汪春华、王萍、方智、郑任发、叶永诚、杜军、刘伟民、操宇、黄海。

2)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唐清泉、萧端、鲍方舟、顾乃康、彭晓雷。

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并分别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 关于本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候选人为:凌平、李海虹、吴广泽。

监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4) 关于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5) 关于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6) 关于提议提高利润分配的议案。

2、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2016年7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审议通过。决议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7月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和《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以及在7月9日刊登的《关于收到股东提交临时提案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凡符合会议资格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有效持股凭证或法人单位证明等凭证出席;

(1)个人股股东应持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国家股、法人股股东需持单位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1)及委托人的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持上述证件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45层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10623

3、登记时间:2016年7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本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往返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联系人:冯新炜 赵娟

电话:(020)29006688

传真:(020)38787002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8日

附件1、委托授权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7月21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一、非累积投票表决议案

二、累积投票表决议案

(一)非独立董事选举

(二)独立董事选举

(三)监事选举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__

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29”,投票简称为“粤高投票”。

(二)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 议案设置。

(1)非累积投票表决议案

(2)累积投票表决议案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7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7月20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7月2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