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847 股票简称:万里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1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7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8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15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并确保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万里股份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3)。
董事表决结果:8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聘任王永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张冰冰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简历:
王永东,男,1978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曾任浙江巨江电源制造有限公司销售总监、上海夏邦电池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为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冰冰,男,1970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高中学历。曾任浙江兰溪长久汽配机电商行总经理、浙江科瑞达塑胶有限公司总经理、巨江电源制造有限公司厂长,现为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董事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1票弃权,董事谭春艳女士对本议案投弃权票,理由是需对拟聘任高管的背景资料作更详细的了解。
三、关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按照《资产出售协议》约定及公司第十六届第六次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根据“人随资产走”的原则,公司员工将由受让方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接收、安置和管理,其劳动关系和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关系自交割日起均由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承继;公司子公司与其员工的劳动关系和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关系在交割日后继续由前述子公司承担,不因置出资产的交割而受影响。
基于上述约定及决议,继续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存在不确定因素,难达到预期的激励效果。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审慎考虑及与各激励对象协商,决定终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给33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尚未解锁股份209.8万股及授予给17名激励对象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期尚未解锁股份27.5万股,合计回购注销股份237.3万股。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上述股份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回购日当天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8.88元/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1.15元/股,银行存款利息以董事会召开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利率为参考。
根据《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承诺自本次终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法律法规变动除外。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万里股份关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4)。
董事张晶女士及敖志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董事表决结果:6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四、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终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37.3万股后,公司注册资本数额和股份相应发生变化,公司股份总数由155,660,400股变更为153,287,400股,注册资本由155,660,400元变更为153,287,400元,为此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改的具体情况为: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8日
股票代码:600847 股票简称:万里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2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6年7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龙勇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15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并确保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针对上述议案,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关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按照《资产出售协议》约定及公司第十六届第六次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根据“人随资产走”的原则,公司员工将由受让方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接收、安置和管理,其劳动关系和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关系自交割日起均由南方同正承继;公司子公司与其员工的劳动关系和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关系在交割日后继续由前述子公司承担,不因置出资产的交割而受影响。
基于上述约定及决议,继续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存在不确定因素,难达到预期的激励效果。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审慎考虑及与各激励对象协商,决定终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给33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尚未解锁股份209.8万股及授予给17名激励对象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期尚未解锁股份27.5万股,合计回购注销股份237.3万股。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上述股份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回购日当天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8.88元/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1.15元/股,银行存款利息以董事会召开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利率为参考。
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认为:鉴于公司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按照《资产出售协议》约定及公司第十六届第六次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根据“人随资产走”的原则,继续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存在不确定因素,难达到预期的激励效果。同意公司终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给33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尚未解锁股份209.8万股及授予给17名激励对象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期尚未解锁股份27.5万股,合计回购注销股份237.3万股。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同意上述股份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回购日当天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8.88元/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1.15元/股,银行存款利息以董事会召开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利率为参考。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回购价格准确,董事会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7月8日
股票代码:600847 股票简称:万里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3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7月7日,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股份”或“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976 号文核准,公司 2013 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3,578,4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1.0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9,998,184.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2,139,358.7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67,858,825.25 元。该事项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13〕8-21 号)验证确认,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该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3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2014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2015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015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研究, 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期限届满之前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 万元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解决临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监管规定。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万里股份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万里股份业务发展的需要,且未违反其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2)万里股份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上述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进度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及时、足额地归还上述募集资金;
(3)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经万里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4)万里股份已到期的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万里股份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万里股份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四)《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8日
股票代码:600847 股票简称:万里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4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6年7月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慎考虑及与各激励对象协商,决定终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给33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尚未解锁股份209.8万股及授予给17名激励对象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期尚未解锁股份27.5万股,合计回购注销股份237.3万股,具体内容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2014 年5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2014年6月1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上述激励计划进行修订,随后公司将有关本次修订后的激励计划备案申请材料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014 年 7月 10 日,公司获悉证监会已对公司报送的《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2014 年7月30日,公司通过现场会议、网络投票以及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14 年8月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14 年8月5日作为首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 34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552.5万股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公司于2014年8月29日办理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变更登记手续并于2014 年9月2日披露了《万里股份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的公告》,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实际激励对象人数为33人,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524.5万股,授予价格为 8.88元/股。
2015年8月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15 年8月3日为授予日向19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60万股,授予价格11.15元/股。 公司于 2015 年9月23日办理完预留限制性股票变更登记手续并于2015年9月25日披露了《万里股份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结果的公告》,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实际激励对象人数为17人,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55万股。
2015年8月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的议案》。鉴于公司及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满足《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解锁条件,依照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决定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施第一期解锁,可解锁比例20%,可解锁股份合计为104.90万股。
2016年1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此次回购注销3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209.8万股、17名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27.5万股,共计237.3万股。监事会对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回购原因
鉴于公司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按照《资产出售协议》约定及公司第十六届第六次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根据“人随资产走”的原则,公司员工将由受让方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接收、安置和管理,其劳动关系和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关系自交割日起均由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承继;公司子公司与其员工的劳动关系和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关系在交割日后继续由前述子公司承担,不因置出资产的交割而受影响。
基于上述约定及决议,继续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存在不确定因素,难达到预期的激励效果。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审慎考虑及与各激励对象协商,决定终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合计237.3万股。
(二)回购数量
公司此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给33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尚未解锁股份209.8万股及授予给17名激励对象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期尚未解锁股份27.5万股,合计回购注销股份237.3万股。
(三)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上述股份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回购日当天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8.88元/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1.15元/股,银行存款利息以董事会召开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利率为参考。
三、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终止股权激励计划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的核实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认为:鉴于公司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按照《资产出售协议》约定及公司第十六届第六次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根据“人随资产走”的原则,继续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存在不确定因素,难达到预期的激励效果。同意公司终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给33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尚未解锁股份209.8万股及授予给17名激励对象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期尚未解锁股份27.5万股,合计回购注销股份237.3万股。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同意上述股份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回购日当天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8.88元/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1.15元/股,银行存款利息以董事会召开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利率为参考。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回购价格准确,董事会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鉴于公司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按照《资产出售协议》约定及公司第十六届第六次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根据“人随资产走”的原则,公司员工将由受让方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接收、安置和管理,其劳动关系和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关系自交割日起均由南方同正承继;公司子公司与其员工的劳动关系和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关系在交割日后继续由前述子公司承担,不因置出资产的交割而受影响。基于上述约定及决议,继续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存在不确定因素,难达到预期的激励效果。同意公司终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给33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尚未解锁股份209.8万股及授予给17名激励对象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期尚未解锁股份27.5万股,合计回购注销股份237.3万股。
2、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同意上述股份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回购日当天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8.88元/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1.15元/股,银行存款利息以董事会召开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利率为参考。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行为合法、合规,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及终止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及终止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备忘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7月8日
股票代码:600847 股票简称:万里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5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股份”或“公司”)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相关议案已经 2016年7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万里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71)。
根据相关回购注销的议案,本公司将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所持的限制性股票共237.3万股。回购完毕后10日内,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55,660,400元变更为153,287,400元。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16年7月9日)起 45 天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创业大道2号公司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16年7月9日至 2016年8月24日,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00-17:30
3、联 系 人:田翔宇
4、联系电话:023-85532408
5、传真号码:023-85532408
6、邮政编码:402247
特此公告。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