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临2016-076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使用总额不超人民币2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541号”文核准,共发行新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9.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6,6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83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2,81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5]48260001号)验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投资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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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7,299.7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为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收益并降低财务费用,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的情况下,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2016年7月6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68,441,428.70元,根据募投项目推进计划,近期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情况如下:(单位: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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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人民币2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将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将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6年7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总额不超人民币20,000万元(包含本数)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 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人民币总额不超人民币2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总额不超人民币20,000万元(包含本数),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对于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以这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人民币2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到期之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要求公司内部董事及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 备查文件
(一)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四) 保荐机构新时代证券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