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03008 股票简称:喜临门 编号:2016-069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16,728,125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7月18日
●本次上市后限售流通股剩余数量为0股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64号文核准,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2年7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50万股,发行价格12.50元/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为21,000万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为15,750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股东绍兴华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易投资”)持有的112,500,000股和陈阿裕持有的4,228,125股,合计116,728,125股(此次限售股首次发行上市时为77,818,750股,经转增后变更为116,728,125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2015年7月7日,公司控股股东绍兴华易投资有限公司和陈阿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本着对上市公司社会公众股东负责的态度,承诺自愿将持有的本公司股票的限售期延长半年,新限售截止日为2016年1月17日(详见公司公告2015-038)。2016年1月12日,公司控股股东绍兴华易投资有限公司和陈阿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本着对上市公司社会公众股东负责的态度,承诺自愿将持有的本公司股票的限售期再延长半年,新限售截止日为2016年7月17日(详见公司公告2016-001)。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因2016年7月17日为非交易日,故该部分股票将于2016年7月18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经2013年5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份21,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31,500万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由转增前的77,818,750股变更为116,728,12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7.056%。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公司股东华易投资和陈阿裕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015年7月7日,公司股东华易投资和陈阿裕承诺:承诺将所持有的原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7月17日的公司限售股在原限售期期满之日起延长半年。2016年1月12日,公司控股股东绍兴华易投资有限公司和陈阿裕将持有的原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7月17日的公司股票的限售期再延长半年,新限售截止日为2016年7月17日。锁定期限内,华易投资和陈阿裕所持有的上述股份不得出售或转让。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保荐机构发生了变更,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终止了首次公开发行项目之保荐协议,中信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财通证券承接。财通证券已指派韩卫国先生、周涛先生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持续督导期内的保荐代表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本次有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有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流上市流通数量为116,728,125股;
(二)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7月18日;
(三)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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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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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备查文件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