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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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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6-07-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6-100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4日以书面及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7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阙文彬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现任董事6名,实际表决董事6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为实现公司在医疗服务及相关领域的使命及战略,同意公司与华夏久盈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医疗及相关领域进行全面战略合作,并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之《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九日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6-101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各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框架协议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一、概述

2016年7月8日,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或“公司”)与华夏久盈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本协议的签署有利于促进公司与相关机构在医疗及相关领域进行全面战略合作,实现公司在医疗服务及相关领域的使命及战略。

二、合作对方基本情况

华夏久盈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夏资产”)

1、公司名称:华夏久盈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3、法定代表人:张洪新

4、成立日期:2015年5月12日

华夏久盈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5月12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金1亿元,由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占比99%)出资组建,是经中国保监会核准成立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目前,华夏资产主要受托管理华夏人寿保险等险资资金,促进委托资金的保值和增值。截止2016年2月受托管理的资产超过3500亿元人民币。

三、协议主要内容

1、公司利用产业方面的优势,华夏资产利用其在金融、投资领域的相关优势,及时互相沟通交流相关医疗领域的并购机会,互相提供支持,以促进医疗领域的收购、重组,其合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并购基金、联合体竞标、并购支持等。

2、鉴于公司在人才及医院管理方面具备的经验,各方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华夏资产应该优先选择公司为其相关医疗机构提供医疗管理服务。有关医疗管理服务的内容及费用支付等,各方另行签订具体协议。

3、鉴于华夏资产在资金方面的优势及股权投资领域、并购的经验,各方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公司在进行对外并购时,公司优先选择华夏资产,由其提供相关融资、投行相关的服务,有关融资、投行相关服务的内容及费用支付等,由各方另行签订具体协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将充分发挥公司及合作方优势,加快公司对外投资步伐,扩大公司医疗服务规模,提升服务质量,实现公司在医疗服务及相关领域的使命及战略,进一步提升公司医疗服务产业市场竞争优势和公司整体竞争力。

五、其他说明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议和审批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