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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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加兴业银行、中信银行、世纪
证券为长城久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6-07-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基金”)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纪证券”)签署的长城久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542,以下简称“本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2016年7月11日起,上述机构开始代理销售本基金。

本基金自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8月5日公开发售。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及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6年7月6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长城久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长城久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兴业银行

客服电话:95561

公司网址:www.cib.com.cn

2、中信银行

客服电话:95558

公司网址:bank.ecitic.com

3、世纪证券

客服电话:400-8323-000

公司网址:www.csco.com.cn

4、长城基金

客服电话:400-8868-666

公司网址:www.ccfund.com.cn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1日

长城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2016年第2次收益分配

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7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50%。若截至每季度末,某类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大于0.02元/份,且没有进行过当季度的收益分配,则应于该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就该类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实施收益分配。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现金红利款项将于2016年7月15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本基金收益分配仅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不设红利再投资方式。

(3)本基金的分红将导致基金净值产生变化,但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4)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c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68-666)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