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763 股票简称:汇洁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9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7月11日上午9:0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大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提名,提名廖伟华先生、郑伟芳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一致,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关于补选监事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
1、 关于提名廖伟华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关于提名郑伟芳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7月11日
股票代码:002763 股票简称:汇洁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1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7月 11日下午14:0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吕兴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吕兴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职,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吕兴平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 11日
股票代码:002763 股票简称:汇洁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3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2016 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16 年7月27日(星期三)下午 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16 年7月26日(星期二)-2016 年7月27日(星期三),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7月27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7月26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7月27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至 2016 年7月21日(星期四,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32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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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选举监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所选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投向监事候选人。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详细情况请查阅2016年7月12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三)特别强调事项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单位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卡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6 年7月22日(星期五)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三)登记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32层证券部
(四)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方式请注明“证券部”收(须在登记时间7月22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32层
2、邮政编码:518026
3、电话:0755-82794134
4、传真:0755-88916066
5、联系人:李芳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07月1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63
2、投票简称:“汇洁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7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投票为累积投票,因此不设置总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监事的议案,公司股东应针对议案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如议案1为选举监事的议案,则1.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
表一: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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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具体如下:
议案中选举监事2 名,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
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举票全部投给该议案中的一个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个候选人。每位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若股东所投的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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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7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7月2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完毕。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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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在“同意表决权数(股)”对应的栏目相对应的投票数里填写同意的股份数量。每个候选人的投票数量是投票人持股数的整数倍,议案 1 合计投票不能超过 2乘以投票人持股数。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