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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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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2016-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09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1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520号),主要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及董事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