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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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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16-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6-056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海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灏投资”)函告,获悉海灏投资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海灏投资分别于2015年1月20日和2015年3月4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8,000,000股和34,000,000股股份质押给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以上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1月23日及2015年3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号:2015-002、2015-018)。因公司实施2014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上述质押股份相应追加质押15,200,000股和13,600,000股,追加后质押股份共计100,800,000股。

2016年7月8日,海灏投资已将上述质押股份全部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解除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海灏投资共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910,589,359股,占公司止于2016年7月11日总股本的59.07%,其中仍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共计55,050,000股,占公司止于2016年7月11日总股本的3.57%。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3、广州市海灏投资有限公司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