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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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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2016-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34 证券简称:万里扬 公告编号:2016-068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65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2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0.00元,共计募集资金127,5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9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22,6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949.5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1,650.4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浙天会验﹝2010﹞158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9日分别与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将“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所募资金和超募资金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变更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进行专户存储,并于2010年10月26日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目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4210157870000012)内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账户实际余额为0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