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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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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2016-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能源 公告编号:2016-098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12日下午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上证公函【2016】0838号《关于对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高送转议案等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

《问询函》的具体内容如下:

“我部注意到:2016 年 7 月 12 日,你公司披露了《2016 年度半年度报告》和《董事会审议高送转公告》,拟以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总股本 1,066,114,887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28股,共计转增2,985,121,683股。经事后审核,现有如下事项需要你公司予以进一步说明:

1.公司2016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906万元,同比减少45%,实现净利润-3679万元,其中石油行业净亏损-1688万元。公司经营业绩尤其是石油行业经营状况并不乐观,国际油价大幅波动,而公司在本次公告中却披露公司“未来主营业务清晰,发展战略明确,公司正在向能源生产商转变的业务格局逐渐清晰,公司未来发展前景良好”。现请公司补充披露如下事项:

(1)公司董事会结合目前国际油价、公司储量情况、开采成本以及上半年石油行业业绩亏损情况等,说明“公司未来发展前景良好”的具体依据,与公司经营情况是否存在矛盾;

(2)公司董事会说明在公司业绩处于亏损状态下,此次利润分配大规模扩张股本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3)请公司董事会以及控股股东分别说明,除已披露理由外,是否存在提议和通过高送转的其他考虑。

2、公司于2015年11月披露了收购鼎亮汇通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间隔时间达8个月后于2016年7月进行了重组方案重大调整并更新了报告书。请公司补充披露目前收购鼎亮汇通 100%股权尚需完成的程序和事项;是否存在影响收购事项顺利进行的障碍和风险;公司拟向证监会申请行政许可的预计时间。

3、根据公司2016年6月18日披露的大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大股东金志昌盛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03,008,027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99.96%,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66%。请补充披露:

(1)大股东金志昌盛质押股份的平均预警线、平仓线及大股东的流动性状况;

(2)金志昌盛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高送转预案时的投票意见。

4.根据公司披露的实际控制人、大股东和董监高增持公司股份情况,公司大股东金志昌盛于2016年4月-6月期间,累计增持公司股票金额为 8 亿元,公司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近期增持股份 1663.7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大股东和董监高在增持股份时,是否存在提议公司进行高送转的计划。

5.公司在披露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前,股价上涨较快,上涨幅度明显超过同期石油采掘板块及上证综指的上涨幅度,且公司股票在7 月 11 日成交量明显放大。请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自查推出本次高送转方案的决策过程,并提供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父母、子女和配偶的信息,供本所核查股票交易情况。

请你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4 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予以披露。”

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7月12日起停牌。

公司承诺:公司将尽快对《问询函》进行回复,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7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