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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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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7-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ST百花 编号: 2016-066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7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以书面和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更换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项目主办人的议案》

近日,公司接到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关于更换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说明函》,原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之一张苗女士因工作安排变动,不再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项目主办人,为保证重组工作的有序进行,现安排周晨先生担任百花村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继续履行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职责。原主办人为:张苗、邢磊,现变更为:邢磊、周晨。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3日

附件:周晨先生简历

周晨先生2008年加入国信证券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经济学硕士学位。曾参与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项目、非公开发行项目及可转债项目。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ST百花 编号:临2016-067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口头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6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通知,要求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变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的相关问题与解答》的要求对上市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专项核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具体核查意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已经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有条件通过,尚未取得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