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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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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2016-07-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16-027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公司在2016年4月21日公告的“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中披露:预计2016年半年度净利润在2245万元至5611万元之间。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其他

修正后预计本报告期与上年同期相比将继续盈利的,应披露以下表格:

二、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受201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4512.17万元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告》,刊登于2016年7月1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

2、公司2016年半年度业绩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公布的201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3、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13日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16-028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7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于2016年7月13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独立董事蒋高明先生、潘彬先生、朱勤女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杨从登主持,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201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告》,刊登于2016年7月1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60000t/a氨纶项目规划建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建设60000t/a氨纶项目规划建议》,刊登于2016年7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通过后,将进一步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选址,依据有关规定,再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使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需修订《公司章程》,具体内容如下:

原: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8384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修订后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6768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16-029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辽宁华峰化工有限

公司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华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华峰”)投资建设230kt/a苯深加工项目一期工程(以下简称“项目”)于2014年8月完成工程建设(具体内容刊登于2014年9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2015年6月开始试生产(具体内容刊登于2015年6月1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2016年1月,辽宁华峰唯一氢气供应商建设、所有并负责运行维护管理的横跨该氢气供应商与辽宁华峰之间的氢气管道被群众举报没有安全“三同时”审批手续。作为化工企业,公司及辽宁华峰高度重视安全环保问题,由于该安全隐患未能确认得到解除,为彻底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辽宁华峰根据辽阳市安全生产和煤炭监督管理局(辽市安监发[2016]13号)《关于群众举报芳烃基地氢气管道存在安全隐患的函》的精神,自2016年3月11日起停产(有关停产及后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刊登于2016年3月12日、3月1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一、项目概述

辽宁华峰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投资建设230kt/a苯深加工一期项目。2014年8月完成一期工程建设,2015年6月开始试生产,2016年3月实施停产。辽宁华峰2016年6月资产总额95222.53万元,负债94456.36万元,净利润-2824.39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尚未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未经审计)。

二、存在的困难及整改情况

1、氢气供应商仍未提供氢气输送管道安全“三同时”审批手续。

由辽宁华峰唯一氢气供应商建设、所有并负责运行维护管理的氢气输送管道横跨该氢气供应商与辽宁华峰,氢气计量站亦设置在辽宁华峰。自2016年1月得知该氢气输送管道被举报没有安全“三同时”审批手续以来,公司及辽宁华峰与供应商及有关部门保持密切沟通,要求供应商承担合格供应商责任,尽快办理并向辽宁华峰提供氢气管线及计量站的安全审查、安全验收政府文件及应急响应预案,但供应商至今仍未向辽宁华峰提供上述安全合规手续。因氢气输送管道没有安全“三同时”手续而导致的停产进一步加大了经营亏损。

2、园区配套工程延期建成导致项目延期投产,市场环境变化影响重大。

本项目2012年开始建设,计划2013年9月开始向客户供货。由于各种原因,园区配套工程无法按计划建成。经过多方努力协调,本项目在2014年8月完成工程建设,但配套氢气等仍无法供应,直至2015年6月才具备试生产条件。由于所在园区配套工程较原计划延后导致项目延期投产,导致期间的费用支出进一步增加,面临的实际经营环境亦较投资决策时发生了重大变化,错失了较好的市场机遇。

3、主要原辅料及配套公用工程价格协商进展不明显,生产成本依然高企。

针对生产环己酮所需苯、氢气、蒸汽和天然气等生产要素价格,公司积极推动与有关供应商进行协商,并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目前,协商虽取得部分成果,但公司生产成本依然高企,缺乏市场竞争优势。

4、个别装置存在设计缺陷导致生产负荷不稳和品质波动。

公司已经组织有关设计方、行业专家及相关技术人员对相关设备做进一步分析,优化了设计,并制定了解决方案。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进行投资改造,确保恢复生产后能高负荷运行,提高产品质量稳定性。

针对目前客观存在的困难,并结合前段时间的沟通情况及成果,公司下一阶段将继续全力以赴推动问题解决,一方面是与氢气供应商保持密切沟通,督促尽快完善相关安全审批手续,为恢复生产创造条件。另一方面会努力争取政府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企业解困降本增效,进一步推进与有关供应商的价格磋商,争取在现有基础上实现更大优惠,并择机实施缺陷设备的优化设计与技术改造,从而降低生产成本。

三、风险提示

1、因氢气输送管道安全审批手续不完备导致的辽宁华峰停产,复产时间存在不确定性,亏损可能进一步扩大。

2、本项目所需天然气、氢气及蒸汽采购价格前期协商进展较小,采购价格依然较高,未来能否通过协商进一步降低采购价格以降低生产成本存在不确定性。

3、目前环己酮产品市场低迷,价格在低位徘徊,未来一段时间公司产品价格能否提高存在不确定性。

4、本项目个别设备设计存在缺陷,公司已组织有关设计方、行业专家及相关技术人员研究并制定了解决方案,整改效果存在不确定性。

5、辽宁华峰目前资产负债率极高,如果存在的困难无法在短期内得到有效解决,将面临持续亏损、资产负债率进一步上升的状态,后续持续经营将面临极大困难。

公司将根据信息披露规则要求,对后续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16-030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16年半年度资产减值

准备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可能导致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7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16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华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华峰”)成立于2011年,投资建设230kt/a苯深加工项目一期工程(以下简称“项目”)于2014年8月完成工程建设(具体内容刊登于2014年9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2015年6月开始试生产(具体内容刊登于2015年6月1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2016年1月,辽宁华峰唯一氢气供应商建设、所有并负责运行维护管理的横跨该氢气供应商与辽宁华峰之间的氢气管道被群众举报没有安全“三同时”审批手续。作为化工企业,公司及辽宁华峰高度重视安全环保问题,由于该安全隐患未能确认得到解除,为彻底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辽宁华峰根据辽阳市安全生产和煤炭监督管理局(辽市安监发[2016]13号)《关于群众举报芳烃基地氢气管道存在安全隐患的函》的精神,自2016年3月11日起停产(有关停产及后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刊登于2016年3月12日、3月1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鉴于目前该项目尚处于停产状态,复产时间存在不确定性,产品成本端和销售端市场环境亦发生重大变化,对未来经营带来重大不确定性,后续持续经营将面临极大困难,资产存在减值迹象。为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16年6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分析,并聘请外部中介机构协助对资产进行了评估。

根据辽宁华峰目前处于停产的事实状况,考虑市场变化对于辽宁华峰未来经营的可能影响,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参考中介机构出具的咨询意见,共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44,512.1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1、其他流动资产(可抵扣进项税)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华峰已停工,复产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进项税存在无法抵扣的风险,本期按预计可收回金额计提其他流动资产减值损失为6,839.09万元。

2、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华峰已停工,复产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本期按预计可收回金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损失为37,673.08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上述各类资产减值准备44,512.17万元,将影响公司201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44,512.17万元,按照目前的盈利水平估算,本次减值存在导致公司本年度发生亏损的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资产减值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资产减值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状况,同意《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会计谨慎性、一致性原则,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状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2、公司第六次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3日

股票代码:002064 股票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16-031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五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7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7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永快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201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告》,刊登于2016年7月1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状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60000t/a 氨纶项目规划建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建设60000t/a氨纶项目规划建议》,刊登于2016年7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通过后,将进一步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选址,依据有关规定,再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16-032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6年7月29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7月29日(星期五)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7月28日-2016年7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7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28日15:00 至2016年7月29日15:00 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瑞安市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788号,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http://wltp.cninfo.com.cn),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以下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审议关于201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7月26日(星期二)下午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6年7月27日-7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及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登记地点:浙江省瑞安市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788号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 编:325200

联系电话:0577-65178053

传 真:0577-65537858

联系人:陈章良、李亿伦

4、其他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见本通知附件二《网络投票指引》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其他备查文件。

附件一: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网络投票指引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3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题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反对或弃权某议案。

(说明:在各选票栏中,“赞成”用“√”表示;“反对”用“×”表示;弃权用“○”表示; 不填表示弃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网络投票操作方法

(1)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2)投票代码:362064;投票简称:华峰投票

(3)表决议案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 元代表总议案, 1.00 元代表议案1,2.00 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一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 元代表对议案一中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 元代表议案一中子议案1.01,1.02 元代表议案一中子议案1.0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对应关系具体如下表:

注:(i)对总议案100.00 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审议事项表达相同意见的一次性表决。

(ii)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iii)如股东先对某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该议案以先表决的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表决意见

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 3 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5)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7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7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的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