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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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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6-07-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3版)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编号:2016-109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8月2日下午2:00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集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8月2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8月1日至8月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8月2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8月1日下午15:00至2016年8月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 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16年7月27日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7月27日(周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五)《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制度的议案》;

(六)《关于2016年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短期融资券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一)、(二)、(三)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四)、(五)、(六)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先后刊登在2016年5月25日、2016年7月14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上述所审议事项中第(一)、(二)、(三)项议案的投票权。《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报告书》(公告编号:2016-103)全文刊登于2016年7月14日的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第(一)、(二)、(三)项议案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一)、(二)、(三)、(五)需要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16年7月28日(周四)上午9:00-11:00,下午13:00-18:00;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箱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7月28日下午四点之前送达或通过邮件发送成功),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7层证券发展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1、联系人:夏可钦、陈旺

2、联系电话:010-59388886

3、联系邮件:orientlandscape@163.com

4、会议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310

2、投票简称:东园投票

3、投票时间: 2016年8月2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东园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8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8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回 执

截至2016年7月27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_______股,拟参加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