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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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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不予
核准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
决定》的公告

2016-07-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九有股份 编号:临2016-072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不予

核准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

决定》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7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不予核准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决定》(证监许可[2016] 1545号),文件主要内容如下: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于2016年6月2日举行2016年第39次并购重组委会议,依法对公司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核。

并购重组委在审核中关注到,公司申请材料显示,本次交易中公司控股股东天津盛鑫元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违反公开承诺。并购重组委认为,上述情形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9号)第四条的规定不符。

并购重组委会议以投票方式对公司方案进行了表决,同意票数未达到3票,方案未获通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不予核准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决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于收到此决定之日起10日内对是否修改或终止本次方案作出决议,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