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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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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7-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京汉股份   公告编号:2016—42

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7月 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4日以书面、电话或传真形式发给各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1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经过对公司资产进行仔细核查和认真分析,对公司5000吨功能性纤维素纤维试验线项目进行核查,认为该项目继续实施的可能性较小,决定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9,485.75万元。本次计提的减值准备是由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1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信托贷款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房地产业务的项目开发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2.5亿元贷款,贷款期限为2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信托贷款的公告》

特此公告。

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京汉股份   公告编号:2016—43

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7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4日以书面、电话或传真形式发给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9,485.75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16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特此公告。

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京汉股份  公告编号:2016—44

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1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应公司截止201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公司5000吨功能性纤维素纤维试验线项目进行核查,认为该项目继续实施的可能性较小,决定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9,485.75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说明

2013年11月,本公司与新疆天鹅特种纤维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建设2万吨莫代尔项目的合作协议书》及《关于建设2万吨莫代尔项目的补充协议》,约定由本公司与新疆天鹅特种纤维有限公司合作成立合资公司恒天金环新材料有限公司共同实施莫代尔建设项目,本公司持有恒天金环新材料有限公司40%的股权,新疆天鹅特种纤维有限公司持有60%的股权。

合作协议书第四条第3款约定,本公司正在建设的5000吨功能性纤维素纤维试验线,等合资公司注册成立之日起,后续工程由合资公司承担建设,对已建设或采购等的相关资产可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审计、评估机构进行审计和评估,以审计、评估结果为计价依据,由合资公司购入。

目前项目建设完成,经财务估算,5000吨功能性纤维素纤维试验线项目总投资额为9985万元。

2015年 10月 20日,恒天金环新材料有限公司注销。经与新疆天鹅特种纤维有限公司及该公司控股公司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协商该项目后续合作事宜,截至本公告日尚未达成一致意见,本公司已决定对新疆天鹅特种纤维有限公司提起诉讼。因5000吨功能性纤维素纤维试验线项目为2万吨莫代尔项目的试验线,不能单独进行生产并产生效益,也不能转为其他生产用途。本公司判断该项目继续进行的可能性较小,基于谨慎性原则,对该项目进行减值测试,预计可收回5%,计提减值准备9485.75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数额、会计处理过程及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财务部估算,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 9,485.75万元。会计处理为借记资产减值损失9,485.75万元,贷记在建工程减值准备9,485.75万元;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1,422.86万元,贷记所得税费用1,422.86万元。本次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金额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 39.9%,影响当期利润-8,062.89万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我们查阅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审查,我们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已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向我们提供了详细资料,并向我们做了充分的说明,为我们作出独立判断提供了帮助。

2、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3、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16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七、备查文件

1、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1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合理性说明

特此公告。

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7月13 日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京汉股份   公告编号:2016—45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汉置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信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为满足公司房地产业务的项目开发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汉置业”)拟向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信托”)申请信托借款人民币2.5亿元贷款。

2、本次交易对方为五矿信托,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交易对方为本公司非关联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的担保方为公司控股股东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田汉先生。

4、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贷款议案已经在2016年7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9月23日(原名为青海庆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为青海省西宁市,法定代表人:任珠峰,注册资本为20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业务等。

五矿信托是中国五矿集团旗下的专业从事信托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控股股东为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原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66%;另外两股东西宁城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33.9%、0.1%。

截止2015年末,五矿信托净资产56.5亿元,受托管理的信托资产余额为2805.99亿元。

三、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公司房地产业务的项目开发需要,公司于2016年7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信托贷款的议案》,同意京汉置业向五矿信托申请人民币2.5亿元贷款,贷款期限为2年。

本次交易以京汉置业全资子公司北京京汉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实行东街8号院1、2、3号楼土地及房产、京汉置业全资子公司北京金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位于北京市顺义区绿港家园二区1、6号楼房产提供抵押,以北京京汉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金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由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田汉个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信托贷款的贷款利息以贷款本金余额为基数按季度计收,起息日为贷款发放日,结息日为贷款到期还本日,到期后利随本清。

四、本次信托贷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信托贷款有助于拓宽地产板块业务的融资渠道,保障流动资金周转,为项目开发和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提供资金保障。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京汉股份   公告编号:2016—46

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注:本报告期每股收益以未送配前总股本计算。2016年6月28日,公司发布了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390,125,275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7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7月5日。)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业绩同比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

1、上年同期出售1000万股长江证券,形成1.3亿元投资收益,报告期内无该等交易发生。

2、报告期内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94,857,500.00元。

3、房地产行业的收入确认主要以商品房交付给业主为要件,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的销售项目尚未达到交付时间,未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收入确认的标准,未确认房地产的销售收入。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开披露信息,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16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