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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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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管理层成立合伙企业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6-07-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16-41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管理层成立合伙企业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14日收到东阳市勤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勤胜投资”)和东阳市合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合商投资”)的通知。勤胜投资和合商投资分别于7月13日与7月14日两个交易日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共计13,993,541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增持股东基本情况:勤胜投资和合商投资为公司管理层持股平台。

(1) 勤胜投资的合伙人结构如下:

葛萌芽,祝方猛,徐新良为勤胜投资的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2) 合商投资的合伙人结构如下:

徐新良,葛萌芽,祝方猛为合商投资的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由于勤胜投资和合商投资的普通合伙人相同,故勤胜投资和合商投资为一致行动人。

二、 增持目的:看好公司未来发展前景。

三、 增持方式:通过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购买。

四、 增持数量和比例:

五、 后续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各方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可能。若继续增持,将根据相关规定通过公司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增持相关其他事项

本次增持各方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增持前公司董事徐新良持有公司股份60,328股,占公司总股本0.005%。徐新良为勤胜投资和合商投资的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因此勤胜投资和合商投资与公司董事徐新良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本次增持股份不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形。

本次增持股份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不存在内幕交易、短线交易和敏感期买卖股份的情况。

本次增持各方承诺,在本次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公司将继续关注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