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
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编号:临2016-047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6 年7月8日发布了《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45),公司股票于2016年7月8日起停牌。详见公司刊登于2016年7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正在筹划与本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可能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目前该事项正在商讨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6年7月15日(星期五)起继续停牌。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于继续停牌之日起的5个交易日内(含继续停牌当日)披露本次重大事项相关情况和后续安排,同时承诺在停牌后5个交易日内确定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业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因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公告编号:2016-048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7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集团公司五楼会议室(长春市人民大街4036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于海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会副主席杨景龙先生、监事慕广学先生因公出差未出席;
3、董事会秘书时军先生、财务总监薛义先生、副总经理尹燕秋先生、副总经理刘波先生、副总经理王尽晖先生、纪检组长王炳平先生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的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已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吉林今典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季、陈凤久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吉林森工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吉林今典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公告编号: 临2016—049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4日以书面送达和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6年7月14日下午17时在森工集团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于海军先生主持,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同意姜长龙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从即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期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调整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一)董事会决定张志利先生不再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命姜长龙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二)调整后的第六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人员构成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
战略委员会委员组成是:于海军、李建伟、李学友、张立群、姜长龙、包卓、王海、曹玉昆、何召滨。董事长于海军任主任委员。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组成是:曹玉昆、何建芬、李忠华、何召滨、于海军、张立群、包卓。独立董事曹玉昆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组成是:李忠华、何建芬、何召滨、于海军、李建伟。独立董事李忠华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组成是:何建芬、何召滨、李忠华、李建伟、李学友。独立董事何建芬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