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7月15日

查看其他日期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2016-07-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3993 股票简称:洛阳钼业 编号:2016—038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王斌先生股票账户自2016年3月28日至2016年6月1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合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54,100股,总成交金额230,626.00元。减持后王斌先生持有公司476,000股股票。

公司部分董监事及管理层(包括原高级管理人员王斌先生在内)于2015年7月7日做出关于第二轮增持本公司A股股份的计划并已实施完毕(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参与增持的管理层人员及相关董监事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增持的公司A股股份。王斌先生上述减持行为违反了该等承诺事项。

王斌先生于2016年1月26日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王斌先生上述减持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四条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的规定。

根据王斌先生的说明,上述减持行为系其配偶操作,该等违规情况的发生系由于王斌先生配偶对相关规定、规则认识不到位所致,事件发生后王斌先生积极配合公司调查,主动于2016年7月14日将减持股票的收益46,884.37元上缴公司,公司已确认收到上述款项。王斌先生及其配偶就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公司董事会对发生此次原高级管理人员违规减持事项深表歉意,已及时将此事通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要求其立即开展自查,并要求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学习,同时对自己的亲属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和监督,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