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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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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9版)

2、化妆品:合资公司从乙方获取乙方与ID医疗美容整形医院旗下的优质化妆品ID Pla Cosmetic及化妆品范畴的所有品牌的使用权,并在合资公司存续期间内拥有大中华区的品牌使用权、优先经营权,由合资公司优先在大中华区范围内开展ID品牌化妆品业务,同时双方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共同开发新品牌化妆品。双方在化妆品领域均视对方为首选战略合作伙伴;

3、干细胞业务:合资公司从乙方获取乙方与ID医疗美容整形医院旗下干细胞技术、品牌的使用权,并在合资公司存续期间内拥有大中华区的品牌使用权、独家经营权。基于该点,合资公司在中国法律允许的框架范围内在大中华区大力拓展干细胞业务,成为干细胞业务领域的新锐企业;

4、健康检测事业:合资公司从乙方获取乙方与ID医疗美容整形医院旗下健康检测专业技术及品牌的使用权,并在合资公司存续期间内拥有大中华区的品牌使用权、独家经营权。基于该点 ,合资公司将依托乙方在此业务范畴拥有的核心能力,在大中华区大力开拓健康检测业务,打造成为国内技术领先的健康检测企业;

5、合资公司将与ID医疗美容整形医院、国内领先的医学院进行合作,在中国成立专业医疗整形美容研究院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医疗整形美容等专业的研究、培训和认证工作,成为中国领先的医疗整形美容专业研究、培训和认证机构,不仅为合资公司及下属医院储备和输送专业医疗人才,而且为中国医美行业树立行业标准,培养优秀专业的医美专业人员。

6、合资公司计划通过并购方式在中国投资国内领先的医疗整形美容互联网平台公司,嫁接互联网资源,整合国内医疗整形美容的线下资源,成为国内医疗整形美容行业O2O的领头羊。

(三)甲乙双方共同权利和义务

1、合规要求:合资公司下属医院的经营必须符合中国政府相关医疗政策法规规定。合资公司下属医院采购和使用进口的医疗器材及药品的来源、渠道必须经合资公司董事会批准并符合中国政府的相关准入制度,

2、品牌和技术授权:就乙方及ID医疗美容整形医院旗下现有,或即将申请的ID、“???”、ID Hospital、“?????”、ID Plastic Hospital、ID Clinic、ID旗下的医疗整形美容、化妆品、干细胞、健康检测等品牌和技术,向合资公司授予使用权,合资公司在大中华区范围独家拥有上述权利。

3、排他性责任:甲乙双方、乙方股东朴相薰、乙方股东朴相薰控制的韩国ID美容整形医院四方互为在中国地区整形美容医院的设立经营、整形美容医疗研发事业、干细胞事业、健康检测事业以及其他美容整形医院相关业务的独家合作伙伴,韩国ID美容整形医院向合资公司独家输出医疗技术咨询服务及医疗团队,并签署独家服务合同。任何一方如有与其他合作伙伴的类似合作、在大中华区域内另外单独或者合资设立医院或经营上述业务,需事先经四方一致书面同意。

4、推广渠道承诺:乙方应当确保在合资公司旗下的美容整形医院开业后,ID医疗美容整形医院旗下在大中华地区的所有原有推广渠道,包括不限于办事处、网络渠道、咨询电话、第三方代理等都必须收归并整合到合资公司旗下。合资公司所属美容整形医院开业后,ID医疗美容整形医院将合资公司指定为大中华地区市场推广的优先独家推广渠道,并在指定后不得再以ID医疗美容整形医院名义单独在大中华区域内继续直接进行市场推广活动。

5、运营成本及费用约定:除非另有约定,双方应当承担其因履行本合同项下交易、设立合资公司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合资公司筹建过程中所产生的支出费用,应当明确其支出项目并附相应的证明文件,在合资公司成立后,可按照中国《公司法》及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计入合资公司。甲乙双方将根据中国的物价水平和韩国企业派遣人员通常的在华常驻政策水平,共同制定在合资公司旗下医院中常驻、轮班医生的餐饮、住宿、车辆等相关费用的支付标准。但就除上述事项之外的医生工资及其他补偿标准,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6、独家总代理优先权:合资公司在同等条件下可以合理交易条件作为前提优先获得乙方股东朴相薰所设立的化妆品、干细胞、健康检测公司在大中华区的独家总代理权。

7、竞业禁止:甲方与乙方在大中华地区不得以不通过合资公司的其他方式从事与本合同第九条第(一)、(三)和(四)项规定的合资公司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

(四)董事会安排: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3名,乙方委派2名。董事任期为三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董事长由甲方委派。

合同二、《股东协议》:

(一)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于投资方和ID健康集团及现有股东与本协议同一日期签订的新股认购合同(下称“新股认购合同”)项下的交易完结的同时生效。

2、投资方所持有的ID健康集团股份不足发行股份总数的5%,或者现有股东将其所持有的ID健康集团全部股份按照本协议处置给第三方时,本协议自动终止。本协议有明确规定或根据该协议条款的性质应当解释为在本协议终止后存续的协议条款继续有效。

(二)理事会及经营监督

1、公司全体登记理事为5名,投资方拥有推荐其中2名理事的权利(包括要求撤换权)。

2、除非法令另有规定,理事会之决议由在籍理事过半数出席,且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但下列事项需经在籍理事70%以上的同意:

单笔超过1亿韩元,或者年度累计金额超过5亿韩元的资本性支出(包括投资)、贷款、借款、债务保证或担保之提供;增资、减资、发行可转换公司债或附新股认购权公司债等股份相关证券; 单笔超过5亿韩元的重大合同之签订等。

3、投资方可以向公司派遣财务人员进行每季度一次的财务业务监督工作,现有股东对此予以同意。

(三)股份处置限制及优先购买权

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满3年之日为止(下称“处置限制期间”),未经投资方事前同意,现有股东不得处置(包括提供担保)其所持ID健康集团发行股份。

2、现有股东在处置限制期间内经征得投资方同意或者在处置限制期间届满后向特殊关系人(是指《资本市场及金融投资业法》定义的特殊关系人以外的第三方转让其所持ID健康集团发行股份的,投资方可以按照下列内容及条件行使优先购买权;但是,现有股东向特殊关系人出售ID健康集团发行股份的,现有股东应当确保受让人承继本协议项下现有股东的义务,并就受让人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1)现有股东拟转让其所持ID健康集团发行股份之全部或一部分(下称“转让标的股份”)的,应先将转让标的股份的数量和出售价款予以特定后以书面形式向投资方通知其转让意思(下称“转让通知”)。转让通知的提供,视为现有股东发出了关于转让全部转让标的股份的确定的股份转让要约。

(2)投资方可在收到转让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按上述相同条件由投资方(直接或通过投资方指定者,下同)优先购买转让标的股份的意思表示。

(3)投资方发出上述优先购买权行使通知的,在该意思到达现有股东时,视为有关转让标的股份的股份转让协议已经签订,据此需进行的转让价款支付及股份所有权转移事宜,以所需各项审批得到满足为前提,应当自股份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4)投资方在收到本款1项规定的通知后,未在第2项规定的期限内通知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通知不行使的,现有股东可以将全部转让标的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此时,转让标的股份的买卖价格不得低于第1项中现有股东通知给投资方的价格。

(四)投资方的新股认购权等

1、经双方协商,投资方可逐步对ID健康集团进行增资,支持ID健康集团发展。

2、ID健康集团因业务发展、对外收购并购,对合资公司(是指根据ID健康集团和投资方签订的“Suning Universal ID医疗投资有限公司合资合同”设立的合资公司,下同)的资金投入等出现资金需求时,ID健康集团可以发行新股或者附新股认购权公司债或可转换公司债等股份联动证券(在本条中称“新股等”)。如ID健康集团以第三方定向增发的方式发行新股等,ID健康集团应使投资方确认是否从新股等拟发行数量中优先认购至少相当于发行当日投资方持股率的数量,投资方对此拥有优先认购的权利。

3、现有股东应当确保投资方在任何情形下均不会因ID健康集团发行新股或股份联动证券而使得投资方对ID健康集团的现有持股比例及第二大股东地位受到侵犯。若投资方通过出售股份而导致持股比例降低的,或现有股东与投资方协商一致或者投资方放弃新股等的认购的情况下,则不受本条款的限制。

合同三、《新股认购合同》:

发行公司为拓展中国市场,引进紧密的战略合作伙伴,并全力以赴将公司打造成为世界领先、韩国第一的健康医疗集团,拟以第三方定向配发方式向投资方发行普通股87,879股(每股票面价格为5000韩元,下称“目标股份”),投资方拟认购该目标股份,对此,双方特签订本协议。

(一)股份的发行及认购

1、根据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及条件,发行公司于缴付日前一个工作日经理事会决议向投资方配股发行目标股份,投资方认购该目标股份。

2、由发行公司发行且由投资方认购的目标股份的主要内容如下:

(1)发行公司发行前总股本:200,000 股

(2)拟发行股份的种类及数量:有表决权的记名式普通股,共87,879股(相当于新股发行后发行公司发行股份总数的30.53%)

(3)总发行价格(认购价款):人民币2.9亿元,上述目标股份的股数乘以每股发行价格的金额。超过票面价格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金。

(4)缴付日:交易交割日

交易交割日:在第四条项下先决条件全部成就(包括有权利的当事人书面表示免除对方当事人满足先决条件的情形)的前提下,指2016年8月31日或者各方商定的日期,并在地址位于首尔的太平洋律师事务所的会议室或各方当事人另行协商一致的场所进行本合同项下拟定的投资方认购目标股份之交易(下称“本次交易”)的交割(以下简称“交易交割”)。

(5)认购价款缴付方法:全额现金缴付

(6)投资方的认购股份数量:投资方认购股份数量及认购价款如下

五、对公司的影响

韩国株式会社ID健康产业集团为韩国最大的健康医疗集团,产业布局包括ID医美、医院渠道化妆品、干细胞、健康检测、培训等业务,拥有全球一流的产业技术能力、韩国顶尖的专业人才团队、高效的全球客户导流及医美市场营销能力。

公司本次与ID健康集团等正式签署一系列合作协议并成立合资公司,符合公司的战略转型发展规划,对促进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本次战略投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了公司医美产业链条,更加明确公司健康产业转型的发展方向,又一次向市场彰显我们战略转型的决心和执行力。接下来公司仍将致力于健康产业链布局的发展和完善,增加健康产业结构,丰富健康产业发展条线,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健康产业领域的市场竞争力。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

关于增资ID健康产业集团及成立合资公司的相关交易尚需根据中韩两国政府各相关部门的要求,需要获得韩国FDI(对外投资备案)、反垄断调查及中国境内相关对外投资主管部门审批等程序,政府部门审批、备案程序能否顺利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

该事项涉及公司转型发展,公司将积极探索并开展医美领域经营业务,存在跨国整合风险和经营管理风险,公司将采取适当的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并及时发布相关进展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000718 证券简称:苏宁环球 公告编号:2016-095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6年6月30日、7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定于2016年7月20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相关规定,现发布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7月20日(星期三)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19日15:00至2016年7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以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为准。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188号苏宁环球大厦17楼会议室;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7月15日(星期五)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收购南京佛手湖环球度假村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2、《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对镇江苏宁环球医美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的议案》。

上述第一、二项议案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6年6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68号)、《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南京佛手湖环球度假村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69号)、《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70号)、

议案三为本次股东大会新增的临时议案,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7月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81号)、《关于对镇江苏宁环球医美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2号)、《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3号)。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社会流通股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7月19日(星期二)上午 9:00~下午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 188 号苏宁环球大厦十七楼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梁永振、李蕾

联系电话:025-83247946

传 真:025-83247136

邮政编码:210024

2、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18”,投票简称为“环球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7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7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7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对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以/不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6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718 证券简称:苏宁环球 公告编号:2016-096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韩国株式会社

ID健康产业集团共同投资设立合资

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配合公司战略转型,加强并推动相关产业布局,2016年7月1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宁环球健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环球健康”或“甲方”)与韩国株式会社ID健康产业集团(以下简称:“ID健康集团”、“会社”或“乙方”)签署《苏宁环球ID医疗投资有限公司合资合同》(以下简称“合资合同”),共同出资设立苏宁环球艾迪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迪医疗”或“合资公司”)(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

艾迪医疗投资首期总额为人民币18亿元,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6亿元整。其中:苏宁环球健康以现金出资3.6亿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60%;ID健康集团以现金出资2.4亿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40%。

2、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本次投资尚需根据中韩两国政府各相关部门的要求获得必要的许可、批准或备案。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苏宁环球艾迪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3、注册地:上海普陀区

4、公司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艾迪医疗投资首期总额为人民币18亿元,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6亿元整。其中:苏宁环球健康以现金出资3.6亿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60%;ID健康集团以现金出资2.4亿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40%。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由合营各方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6个月内缴付完毕,且今后可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由甲方和乙方按持股比例共同追加投资。

5、出资方式:公司自有资金

6、经营范围:包括不限于医疗整形美容的管理,美容医疗行业投资咨询,整形美容技术及设备的研发、销售,皮肤管理,牙科,医疗整形美容的投资、咨询,美妆、化妆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健康检测,医疗整形美容培训认证及其相关业务,干细胞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上述预定公司名称、注册资本金、经营范围以核准登记为准。

7、股东构成:

(1)苏宁环球健康

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住所为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89号303-A室,法定代表人为张康黎,经营范围:医院投资管理,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健康咨询(不得从事诊疗活动,心理咨询),投资咨询(不得从事金融、证券、保险业务),企业管理咨询,销售:一类医疗器械,生物科技(除专项)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ID健康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为首尔市江南区论岘路149街53号2层(论岘洞RAESUNG大厦),注册资本:10亿韩元;法定代表人:朴相薰(韩国);主营业务:医疗服务,销售,房地产。

株式会社ID健康产业集团为韩国最大的健康医疗集团,产业布局包括ID医美、化妆品、干细胞、健康检测、培训等业务,拥有全球一流的产业技术能力、韩国顶尖的专业人才团队、高效的全球客户导流及医美市场营销能力,集团深耕韩国,立足亚洲,辐射全球,其中ID医美产业,为全球知名的大韩民国第一医美品牌。

三、 合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成立合资企业:苏宁环球艾迪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二)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艾迪医疗投资首期总额为人民币18亿元,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6亿元整。其中:苏宁环球健康以现金出资3.6亿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60%;ID健康集团以现金出资2.4亿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40%。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由合营各方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6个月内缴付完毕,且今后可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由甲方和乙方按持股比例共同追加投资。

合资公司在经营期内一般不减少注册资本。

(三) 合营各方的责任

甲方应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务:

1、 按第六章规定出资并协助资金筹措;

2、 为合资公司及下属医院设立和筹建提供选址场地,负责对接政府各部门,对政府各项许可、审批、验收等医政工作负责;

3、 负责合资公司及医院人事、行政后勤、财务、采购、以与乙方事先协商作为前提的市场营销推广、销售等工作;

4、 配合乙方进行医疗管理工作;

5、 负责公司非医疗团队人员的招聘和协助对员工进行培训;

6、 负责提供医疗整形美容领域的市场推广资源,但就市场推广,甲方通过与乙方的事先协商制定并执行市场推广资源的分配及市场营销计划;

7、 共同负责合资公司及医院行政耗材,医疗耗材采购渠道、供应商的选择并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8、 负责办理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乙方应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务:

1、 按第六章规定出资并协助资金筹措;

2、 负责维护韩方政府及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关系;

3、 确保乙方及所控制的韩国ID美容整形医院与合资公司及其下属医院签订独家服务及劳务派遣协议,为合资公司提供充足的专业医美管理服务、医美技术服务,派驻韩国专业持证医生护士团队,保证合资公司顺利运营;

4、 在遵守中国医疗法规及规范的前提下,负责合资公司及下属医院医疗管理工作,包括日常医疗技术、医疗流程、医疗安全、医疗服务及相关体系的建立,并形成标准进行复制推广;

5、 负责医疗团队的引进、招聘、培训、管理认证工作;

6、 负责开展美容整形医疗人员培训业务,建立培训体系及认证标准,并提供培训师资;

7、 共同负责合资公司及医院行政耗材,医疗耗材采购渠道、供应商的选择并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8、 协助下属医院选址、可行性分析以及行政许可的申请和办理工作、协助市场营销、销售、客户服务等工作;

9、 负责办理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四)董事会及日常经营管理机构

合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合资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问题,董事长为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3名,乙方委派2名。董事任期为三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董事长由甲方委派。

董事可以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

除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董事以外的其他董事(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为非常勤董事,不从合资公司获得报酬。尽管有上述约定,其作为董事会成员履行其职责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可以由合资公司据实承担。

(五)违约责任

合营各方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如期缴付或者缴清其出资额,即构成违约,应每日按逾期未缴金额的0.5%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各方的过错,根据过错程度,由合营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本次与ID健康集团等正式签署合资协议并成立合资公司,符合公司的战略转型发展规划,对促进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本次战略投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了公司医美产业链条,更加明确公司健康产业转型的发展方向,又一次向市场彰显我们战略转型的决心和执行力。接下来公司仍将致力于健康产业链布局的发展和完善,增加健康产业结构,丰富健康产业发展条线,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健康产业领域的市场竞争力。

合资公司的设立,也是苏宁环球健康产业在国内成功转化境外资源的重要平台,也对支持医美产业的崛起产生积极意义。苏宁环球自确立转型目标以来,医美产业不断布局、发展、完善,纵使经历风雨亦坚韧不拔,继文体产业蓬勃发展之后,苏宁环球健康产业再度翻开公司战略转型的新篇章。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

由于本次交易尚需根据中韩两国政府各相关部门的要求获得必要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前述审批程序能否顺利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采取适当的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000718 证券简称:苏宁环球 公告编号:2016-097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镇江苏宁环球医美产业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宁环球健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苏宁环球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上海苏宁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宁环球集团(上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了镇江苏宁环球医美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医美产业基金”)。医美产业基金主要从事健康产业,特别是以医美行业为主的股权投资业务,主要投资整形医院及上下游相关标的。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8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苏宁环球医美产业基金(有限合伙)的公告(更新后)》(公告编号:2016-078)

医美产业基金于近日与WANMEI INTERACTIVE INC.,(一家依据开曼群岛法律组建并存续的有限责任豁免公司,该公司系北京更美互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境外股东)签署了相关协议,认购该公司发行的部分股权。

二、交易对手的基本情况

WANMEI INTERACTIVE INC.,一家依据开曼群岛法律组建并存续的有限责任豁免公司,成立日期:2014年11月,公司负责人:刘迪,该公司中国境内全资子公司北京更美互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协议控制境内运营主体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时间为2013年8月19日,注册资本2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国庆,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怀柔区迎宾中路36号2层21067室。经营范围: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推广;网络技术服务;基础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文艺创作;影视策划;计算机技术培训;经济信息咨询;预防保健咨询(不含诊疗活动);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目前主要经营业务是运营医美社区、电商平台及相关医疗美容事业,主要产品是更美APP,用户能在更美平台内购买各类消费医疗服务如整形、微整形、口腔、眼科、抗衰老等项目,并且能在社区内与其他用户分享消费经验,帮助其他潜在用户进行消费决策。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a、《C轮优先股购买协议》:医美产业基金同意购买由WANMEI INTERACTIVE INC.,发行的C轮优先股的部分股权,认购金额总计2083.3美元。

b、《可转债贷款协议》:在满足协议约定的前提条件下,包括不限于医美产业基金已认购完毕发行方发行的C轮优先股的部分股权后,医美产业基金向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等值于20,000,000美元的人民币贷款,在贷款期限届满前,一旦满足协议约定的条件或被医美产业基金豁免,贷款将不可撤销的转为公司股权。

五、对医美产业基金的影响

医美产业基金通过与完美公司的投资合作拓展了医美线上渠道,与此同时医美产业基金拟收购多家整形美容医院的股权,丰富医美产业基金在医美领域的线下资源与市场,构建医美产业线上、线下消费闭环。医美产业基金将继续致力于大健康产业链布局的壮大和完善,丰富健康产业发展条线,积极促进医美产业规模化、集团化发展。

六、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医美产业基金自身并不涉及经营具体业务,主要是以股权投资为主。公司参与投资医美产业基金的主要目的也是通过专业管理和市场化运作,期望通过该基金收购以医美行业为主的优质资产,加速公司的产业转型与发展。

如导致同业竞争的,各方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按照公平、公允等原则协商妥善解决,以避免同业竞争;如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履行相关内部决策、报批程序,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已在医美产业基金设立时的合伙协议中做出相应安排:医美产业基金在收购与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近的资产之后,在处置该类项目资产时,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具有优先购买权。

特此公告。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