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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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2016-07-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538 股票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49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朱蓉娟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2015年07月15日起12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288,023.70股,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0%;

●2015年07月15日至2016年07月14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朱蓉娟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及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份4,440,0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5%。

2015年09月17日,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临2015-047),披露公司控股股东朱蓉娟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朱蓉娟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函告,称其增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增持的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朱蓉娟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发集团”);

2、本次增持前,朱蓉娟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18,670,58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5.55%;一致行动人国发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7,090,37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83%;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以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稳定资本市场的指导精神,以实际行动参与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朱蓉娟女士及一致行动人计划自2015年07月15日起12个月内(以下简称“增持期间”),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拟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288,023.70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0%,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其自筹获得。详见2015年9月17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临2015-047)。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及结果

在增持期间内,国发集团于2015年7月15日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方式增持了公司238,000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0.051%;朱蓉娟女士于2015年9月16日通过上交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4,202,012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0.905%。增持期间内二者合计增持公司4,440,012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956%,未超过增持计划规定的增持总数。

截至2016年7月14日,朱蓉娟女士持有公司122,872,597股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6.46%,国发集团持有公司27,328,371股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88%。朱蓉娟及其一致行动人国发集团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50,200,96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2.34%。

四、律师事务所核查意见

针对本次增持行为,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认为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属于《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申请的情形;国发股份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控股股东朱蓉娟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未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