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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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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6-07-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37 证券简称:赞宇科技 公告编号:2016-043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7月18日在公司A1813(古墩路702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6年7月11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银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达到法定人数。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举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会议采取逐一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如下: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方银军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洪树鹏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邹欢金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许荣年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于 2016 年 8月 11 日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名方银军先生、洪树鹏先生、邹欢金先生、许荣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分别对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16年7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会议采取逐一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如下: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徐亚明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钟明强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翁晓斌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于 2016 年 8月11日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名徐亚明女士、钟明强先生、翁晓斌先生三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和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分别对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16年7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南通凯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公司2016年7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南通凯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方银军先生:1963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工。1984年参加工作,先后任浙江省轻工业研究所工程师、技术开发部经理、高级工程师、副所长;2000年至2007年任浙江赞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07年至2013年任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至今任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方银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38,301,840股,占公司总股本32,000万股的11.97%;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洪树鹏先生:1948年1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1965参加工作,先后在浙江省军区、杭州机床厂工作;1979年至2000年任浙江省轻工业研究所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副所长、所长;2000年至2007年任浙江赞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2007年至2013年任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至今任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洪树鹏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0,700,080股,占公司总股本32000万股的6.47%;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邹欢金先生:1970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4年参加工作,在浙江省轻工业研究所日化检测站从事日化产品检测工作;1997年至2007年先后任浙江赞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07年至2013年任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至今任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邹欢金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1,625,672股,占公司总股本32000万股的3.63%;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许荣年先生:1963年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工,浙江省食品标准化专业委员成员、浙江省矿泉水专业评审委员会委员、浙江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专家咨询组成员。1986年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轻化系生化专业,1986年7月份分配至浙江省轻工业研究所工作;1993年至2000年先后担任浙江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副站长、技术负责人、研究室主任、检验中心主任;2003年至今历任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9月至今任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许荣年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9,344,292股,占公司总股本32000万股的2.92%;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徐亚明女士:1954年2月出生,硕士学历,副教授。1982年7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专业,获学士学位; 1997年1月获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硕士学位;1987年8月至今在浙江财经学院会计学院工作,任浙江财经学院会计理论教研室主任、财务会计系主任,1997年4月被聘为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生导师。徐亚明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钟明强先生:1963年4月出生,博士学历,教授。1984年毕业于浙江大学(原杭州大学)化学系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专业,获学士学位;1987年获浙江大学(原杭州大学)化学系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专业硕士学位,同年进入浙江工业大学高分子材料专业任教;2001年获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工学博士学位、晋升教授;现任浙江工业大学化学工程与材料学院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研究所所长、“材料化工”专业博士点负责人、“材料科学与工程”浙江省重中之重学科负责人、浙江省塑料改性与加工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主任、浙江省腐蚀与防护学会理事长、浙江省化学建材协会副理事长、浙江省建设厅科技委化学建材节材专业委员会副主任。2013年至今任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钟明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翁晓斌先生:1967年12月出生,博士学历,教授。1989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获学士学位;1992年获西南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学硕士学位,同年进入南京大学法学院任教;1999年获西南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学博士学位;2000年任教浙江大学法学院(现为光华法学院);2007年晋升教授;现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浙江大学亚洲法律研究中心主任。2013年至今任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翁晓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637 证券简称:赞宇科技 公告编号:2016-044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7 月8 日在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2号公司A1813大会议室召开公司临时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由工会主席高慧女士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职工代表 21 人,会议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审议,会议选举王宇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见附件),并将与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该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二年内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特此公告。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王宇亮先生:1972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1999年参加工作,先后在浙江省轻工业研究所、浙江赞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 2013年在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行政部主管,现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

截至目前,王宇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637 证券简称:赞宇科技 公告编号:2016-045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南通凯塔化工科技

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7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南通凯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764号),已于2016年6月27日完成南通凯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凯塔”)60%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完成了股权过户,并以公司自有资金壹亿元先行支付如皋市双马化工有限公司该股权转让款,南通凯塔已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鉴于南通凯塔25万吨油脂化工产品生产装置于今年初刚投入试生产运行,其经营业绩尚未完全体现出来,故单独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难度较大,成本较高。我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拟为南通凯塔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增信支持,具体情况如下:

申请授信及担保额度明细情况

南通凯塔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公司与如皋市双马化工有限公司按照股权出资比例,为南通凯塔申请上述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即本公司按持股比例60%计算,此次为南通凯塔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共计人民币19,8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对外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许映祥

2、注册地址:江苏省如东县洋口化学工业园区

3、注册资本:8000万元

4、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纺织品浆料(离子浆料)、脂肪酸、油酸、甘油、皂基;场地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化工技术研发;氢化棕榈硬酯、硬脂酸、棕榈油、棕榈蜡商品的批发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股东及出资情况:公司持有60%的股权,如皋市双马化工有限公司持有40%的股权。

6、截至 2016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72,462.72万元,负债为63,511.11万元,净资产为8,951.6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7.65%;2016年1-6月营业收入为40,242.01万元,净利润为1,712.4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南通凯塔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共计人民币19,800万元。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的银行融资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经营业务实际需要具体负责执行,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融资授信担保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其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解决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以保障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次担保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201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10,000万元,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44,654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8.23%,均为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担保,无逾期担保。

本次新增对南通凯塔担保19,800万元,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及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年度累计经批准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29,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1.12%。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002637 证券简称:赞宇科技 编号:2016-046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7月18日在公司A1812(古墩路702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6年7月11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亚茹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会议采取逐一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如下:

1)会议以 3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黄亚茹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2)会议以 3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夏雄燕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于 2016 年 8 月 11 日任期届满,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拟提名黄亚茹女士、夏雄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对监事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以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王宇亮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黄亚茹女士:1963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工,1984年7月参加工作,在浙江省轻工业研究所检验中心工作;1999年任浙江赞成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兼科研办公室主任;2003年任浙江赞成科技有限公司技术质检部主任;2007年至今任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主任。历任本公司第一、二届监事会监事;现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夏雄燕女士:1978年12月出生,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2001年参加工作,在浙江赞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质检部从事工艺技术改进、新产品开发工作,2007年任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研发主管,2016年至今任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副经理。

证券代码: 002637 证券简称:赞宇科技 公告编号: 2016-047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8月9日(周二)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6 年 8月 9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 2016 年 8 月8 日下午 3:00 至 2016 年 8 月9 日下午 3: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1813大会议室(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2号18楼)。

4、股权登记日:2016年8月3日(周三)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选举董事、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6 年8月3日(周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1 选举方银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洪树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邹欢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选举许荣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2.1 选举徐亚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钟明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翁晓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3.1 选举黄亚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2 选举夏雄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4、审议《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5、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南通凯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因此议案1、议案2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对单独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中议案1-3为累积投票制议案,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独立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票作废。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以上议案内容在《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中披露,公告全文分别刊登在2016年6月25日、 2016年7月1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三、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8月5日、8月8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00)

2、登记地点: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1813会议室(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2号18楼)。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6年8月8日下午16:0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2号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任国晓、郑乐东

联系电话:0571-87830848 传真:0571-87830847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2号 邮编:31003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637;

2、投票简称:赞宇投票。

3、投票时间: 2016年8月9日9:30-11:30,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进行交易系统投票:

(1)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具体操作程序为: A、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B、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C、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 选举票数。

(2)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具体操作程序为:

A、在投票当日,“赞宇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的议案总数。

B、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C、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①,1.02 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对于选举董事、监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别选举, 设置为两个议案,如议案 1 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 1.01 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2 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如议案 2 为选举独立董事,则 2.01 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2.02 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及对应的申报价格一览表如下:

表一、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4)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A、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 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的“委托股数”一览表如下:

B、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具体如下:

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股东给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总数为: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4的乘积。

股东给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总数为: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

股东给监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总数为: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视为申报无效,深交所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6年8月8日15:00 至2016年8月9日 15:00。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点激“申请密码”,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检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服务密码激活后可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 0755-25918485 25918486 传真:0755-25918487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ca@szse.cn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特此公告!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八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本机构(委托人)现为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赞宇科技”)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理本人/本公司/本机构出席赞宇科技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投票说明:

1、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三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所谓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拥有的表决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之积,选举中实行一权一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数全部投向一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数分散投向多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或监事人选。当选董事或监事的得票总数应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股东代表监事2名;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所拥有的表决权数(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4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所拥有的表决权数(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3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时,每位股东所拥有的表决权数(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2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监事候选人。

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对某一位或某几位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多于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数时,该股东的投票无效;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对某一位或某几位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表决权总数不多于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数时,该股东的投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在候选人后面对应的空格内打“√”,则视为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总数平均分配给相应的候选人。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深圳股票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2016年 月 日

附:参会回执

参加会议回执

截至2016年8月3日,本人/本公司/本机构持有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持有股数:

股东账号:

姓名(签字或盖章):

时间:

注:授权委托书、参会回执剪报、复印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