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7月19日

查看其他日期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进展公告

2016-07-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公告编号:临2016-034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港支行

● 理财履行完毕金额:人民币10亿元

● 理财投资类型:中银保本理财产品――人民币按期理财产品CNYAQKFD201

● 理财期限:17天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额度的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此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27)。现将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港支行签订了《中银保本理财产品――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认购委托书》,以自有资金10亿元认购该行发行的中银保本理财产品――人民币按期理财产品(产品代码:CNYAQKFD201),目前上述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本金人民币10亿元,取得收益人民币1,341,369.86元。

二、理财协议主体

公司本次办理的银行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港支行。

三、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港支行签订了《中银保本理财产品――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认购委托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次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购买理财产品不需要履约担保。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的银行理财业务,并非以中长期投资为目的,只针对流动资金出现银行账户资金短期闲置时,通过办理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理财收益,其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

五、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办理理财产品的银行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确保了理财资金到期收回。

六、投资理财产品的总金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总计滚动使用理财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的最高时点金额未超过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授权范围。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