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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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
实施结果的公告

2016-07-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56 证券简称:华升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27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

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华升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华升集团”)计划于2015年7月16日起 12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票,其间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1%。

●华升集团于2015 年7 月16日、2016年1月15日和2016年1月2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共增持公司股份799720股。

截至2016年7月16日,华升集团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已满 12 个月,其增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华升集团。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华升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61304592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40.11%。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鉴于当时资本市场波动幅度较大,公司股票价格持续非理性下跌,严重偏离公司价值,华升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价值的认可,计划于2015年7月16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华升集团先后于2015年7月16日、2016年1月15日和2016年1月2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799720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2%。增持完成后,华升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1621043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31%。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承诺情况

华升集团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的法定期限内不转让本次增持的公司股票。

五、律师的核查意见

湖南湘楚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事项发表了《湖南湘楚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华升集团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提交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可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