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75 证券简称:银泰资源 公告编号:2016-077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7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17日15:00至2016年7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601公司会议室
(五)会议主持人:杨海飞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8人,代表股份226,376,1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9294%。其中参加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47人,代表股份28,388,3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246%。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代表股份225,624,9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86%。
(三)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股东42人,代表股份751,1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694%。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5,699,0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09%;反对603,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68%;弃权7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3%。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711,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151%;反对603,9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274%;弃权7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75%。
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一帆、陈昊
(三)结论性意见:经验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75 证券简称:银泰资源 公告编号:2016-078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
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4月19日开市起停牌。2016年5月4日,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公司原预计在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即在2016年7月19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但是,公司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组预案。具体详请见公司于2016年7月5日披露的《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延期复牌的公告》。
2016年7月18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因此,公司股票于2016年7月19日起继续停牌,并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6个月,即在2016年10月19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公司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继续停牌期限内仍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方案的,公司将及时申请股票复牌并披露相关具体原因、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若公司决定终止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后仍未能披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特此公告。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