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相关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永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6-049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相关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然人股东吕永祥先生于2015年12月24日与广州汇垠日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了《吕永祥与广州汇垠日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吉林永大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吕永祥先生于2016年7月5日与乙方签订了《吕永祥与广州汇垠日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吕永祥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00,0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3.81%)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乙方。
公司于2015年12月25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123)、于2016年1月4日发布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于2016年7月6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46)、于2016年7月16日发布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补充更新公告》(公告编号:2016-048)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6年7月18日,吕永祥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股份转让事宜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协议转让后吕永祥先生、广州汇垠日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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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份转让过户完成后,广州汇垠日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00股(过入后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3.81%,为公司第一大股东;鉴于广州汇垠日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汇垠澳丰,而汇垠澳丰无实际控制人,因此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广州汇垠日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自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6个月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