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7月19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16-07-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71 证券简称:德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2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分别于2016年5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6年6月3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对外转让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对外转让,由于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使用了叁仟柒佰万元的超募资金,因此,本次转让股权所得款项中使用超募资金部分即叁仟柒佰万元将优先存储至公司新开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进行管理。余下部分公司将按自有资金使用。 2016年7月18日,公司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小街支行(以下简称“乙方”)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现将协议内容公告如下: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20000085524610300000235,截至2016年6月24日,专户余额为3700.0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超募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 / 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20 /年/月/日,期限/个月。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方书品、汪艳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5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按照孰低原则在一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20/年12月31日)后失效。

十、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特此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