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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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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力量 创新机制

2016-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福建证监局全力推进

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工作

福建证监局积极贯彻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凝聚各方力量,多元融合,协调联动,畅通投资者诉求表达渠道,依法、公正、高效化解证券期货纠纷,全力将辖区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工作落到实处。

一、凝聚力量,发挥纠纷多元化解积极作用

一是推动形成证券期货监管机构、行业自律组织、试点调解组织、司法机构一盘棋、社会参与总动员的工作格局,有机衔接、相互协调,进一步深化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改革,形成证券期货纠纷化解强大合力。二是搭建诉调对接平台、小额速调平台、专业解纷平台,最广泛借助和统筹各方力量,把调解、仲裁、诉讼等多元纠纷解决方式引入进来、对接起来、丰富起来,形成多方参与纠纷解决服务、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常态。三是深度融合法定途径分类处理投资者诉求工作与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通过合理分流、依法处理,引导和支持投资者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四是着力完善相关制度建设,推动形成专业性、灵活性、快捷性的“一站式”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确保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创新机制,构筑纠纷多元化解坚实基础

一是以投资者需求为出发点。广泛开展投资者调研,充分了解投资者与证券期货市场主体的纠纷类型、投资者对多元化解机制的方式、程序、时限的要求,并针对性地为中小投资者与辖区市场主体间的矛盾纠纷提供免费、简单、便捷、有效的争议解决途径。二是以专业化队伍为依托。在现有调解员队伍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与试点调解组织合作,通过签订备忘录等方式引入试点调解组织的专业力量,建立专业、权威的调解员专家库,通过开展调解员培训、调解工作指导、完善调解工作制度和流程管理、建立考核评估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方式不断强化调解队伍建设。三是以多元化调解为主导。福建证监局推动福建省证券期货业协会与福州市仲裁委员会合作成立了福州仲裁委员会证券期货仲裁中心。福建证监局将进一步推动辖区行业协会健全行业调解制度,探索建立小额纠纷快速解决机制,充分借助互联网技术创新开展视频调解、网络对话等便捷调解手段。四是以司法确认为保障。加强与福建省各级人民法院协调联动,共同完成证券期货纠纷诉讼与非诉讼调解方式在程序安排、效力确定、法律指导方面的有机衔接,通过健全高效便民的诉调对接机制,将诉前、诉中调解与司法判决有机结合,最大限度地将消极因素转换为积极因素,实现调解效果最大化。

三、广泛宣传,增进纠纷多元化解社会认知

福建证监局将从四个方面广泛宣传多元化解机制:一是组织辖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制作宣传短片、举办户外活动、官方网站、行情软件等多种方式宣传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渠道,引导投资者积极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二是充分利用辖区国家级投资者教育基地作为宣传阵地,通过咨询答疑、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方式解读多元化解机制试点工作;三是积极开展典型案例宣传活动;四是推动签订自律承诺书。

四、立足监管,强化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保障

为确保辖区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福建证监局立足监管本位,多措并举强化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保障。一是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督促辖区各市场主体认真落实投资者适当性规定,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内控,改进管理,强化合规培训,全面提高依法规范经营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投诉纠纷。二是压实市场主体投诉处理首要责任。督促市场主体及时引入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妥善处理矛盾争议,将证券期货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出现因处理不及时或不妥当导致矛盾激化升级。三是强化多元化解考核评价工作。要求各市场主体积极配合参与多元化解工作,并将参与情况作为投资者保护工作评价标准列入现场检查和年终考评工作范围,针对无正当理由而拒不配合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市场经营主体采取一票否决。四是严厉打击各类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加强联动执法力度,针对多元化解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及时严肃予以查处,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数据库,发挥诚信信息约束和惩戒作用。

(福建证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