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布局精心谋划
全力做好诉调对接准备工作
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法[2016]149号)。近年来,湖南证监局一直致力于辖区投资者权益保护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密切并强化与人民法院的沟通联络,为诉调对接工作的正式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一、以“第三方调解”为起跑点,协助完成我国首例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诉前调解
鉴于以往行政调解化解证券期货纠纷面临的独立性受质疑、行政资源不足等弊端,湖南证监局积极探索并尝试引入第三方调解机制来化解矛盾纠纷。2015年湖南证监局协调投服中心开展了2起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纠纷的调解,2015年11月10日,在某上市公司办公室,三方当事人签完调解协议,立即履行,2名投资者当场领到了赔偿款,这是全国首例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前第三方成功调解。
二、以“专业化调解”为立足点,打造一支高素质调解员队伍
为了保障本次试点工作的有效实施,湖南证监局指导省证券业协会和期货业协会依法开展专业调解,初步建立了一支专业化的调解员队伍,湖南辖区现有投服中心特邀调解员8名,包括湖南证券业协会秘书长、湖南期货业协会副会长、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的高管等专业人士,调解员熟悉证券期货法律法规及业务流程,专业素质强,持身公正可靠,为做好专业调解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2015年,湖南证监局共办理各类投资者诉求和咨询1006件,办理12386热线转办事项229件,总的和解率达到71%,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指导湖南证券业协会2015年调解成功59件,达成书面协议4宗,达成口头协议44宗,案件涉及证券经纪业务纠纷、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纠纷、融资融券纠纷等,帮助投资者追回损失338910元。
三、以“小额速调”为练兵场,及时启动证券期货行业小额纠纷速调试点工作
2016年3月22日,湖南证监局启动证券期货纠纷小额快速调解试点工作。三个月的时间内,湖南证监局以按照速调机制的要求成功调解了4起证券期货纠纷,纠纷内容涉及证券投资咨询和融资融券强行平仓,4位中小投资者获得了总计350多万元的经济补偿,相关市场主体得以摆脱“剪不断理还乱”的客户上门,监管部门也得以从无休无止的信访投诉中脱身,各方获得了共赢,速调机制已在湖南资本市场生根发芽。
四、以“密切各级法院联系”为发力点,扎实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启动后,湖南证监局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为做好试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16年6月1日,湖南证监局联合投服中心组织召开了湖南辖区投资者联络座谈会。会议邀请了长沙市中院分管副院长、主管庭长、岳麓区法院法官、金融学教授、行业资深律师、投资者代表等多人参会,围绕我国中小证券投资者维权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等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2016年6月29日,湖南证监局分管领导带队前往湖南省高院联络工作,与高院民二庭庭长、分管副庭长充分沟通了工作思路。双方商定下一步将在最高法院视频会议后召集相关法院着手开展具体工作,首先是协调长沙中院明确证券纠纷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其次完善法院收案信息的交流机制,争取早日开展证券期货纠纷具体案例的诉调对接工作。
(湖南证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