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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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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16-047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新增一项临时提案,即第2项《关于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取消原提交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16年7月1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7月18日至2016年7月19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19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18日15:00—2016年7月19日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建新北路150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滕用雄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1,463,4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4864%。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908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463,4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783%。

3、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共计1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463,4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78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131,456,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8%;反对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4,456,67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77%;反对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56,6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77%;反对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二)审议批准《关于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2.0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表决结果:同意131,406,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6%;反对5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1%;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4,406,47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230%;反对5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703%;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06,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230%;反对5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703%;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2、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131,406,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6%;反对5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1%;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4,406,47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230%;反对5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703%;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06,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230%;反对5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703%;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3、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日和禁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131,406,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6%;反对5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1%;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4,406,47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230%;反对5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703%;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06,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230%;反对5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703%;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4、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表决结果:同意131,406,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6%;反对5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1%;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4,406,47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230%;反对5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703%;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06,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230%;反对5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703%;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5、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131,406,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6%;反对5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1%;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4,406,47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230%;反对5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703%;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06,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230%;反对5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703%;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6、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131,406,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6%;反对5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1%;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4,406,47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230%;反对5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703%;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06,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230%;反对5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703%;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7、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

表决结果:同意131,406,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6%;反对5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1%;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4,406,47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230%;反对5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703%;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06,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230%;反对5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703%;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8、激励计划的实施、授予及解锁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131,406,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6%;反对5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1%;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4,406,47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230%;反对5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703%;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06,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230%;反对5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703%;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9、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131,406,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6%;反对5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1%;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4,406,47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230%;反对5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703%;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06,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230%;反对5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703%;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10、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表决结果:同意131,406,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6%;反对5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1%;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4,406,47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230%;反对5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703%;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06,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230%;反对5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703%;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11、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131,406,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6%;反对5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1%;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4,406,47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230%;反对5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703%;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06,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230%;反对5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703%;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审议批准《关于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131,406,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6%;反对5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4,406,47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230%;反对5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7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06,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230%;反对5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7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将滕用雄先生、滕用伟先生、滕用庄先生、滕用严先生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4,406,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230%;反对5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7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4,406,47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230%;反对5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7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06,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230%;反对5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7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股东滕用雄先生、滕用伟先生、滕用庄先生、滕用严先生属于本议案的关联人,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五)审议批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131,406,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6%;反对5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4,406,47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230%;反对5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7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06,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230%;反对5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7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明伦(无锡)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明伦(无锡)律师事务所《关于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