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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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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宏观经济与行业运行情况

统计局7月15日公布的2016年上半年宏观经济运行情况,上半年GDP总量340,637亿元,同比增长6.7%;增速与一季度持平,比2015年全年增速回落0.2个百分点。

上半年,猪牛羊禽肉产量3853万吨,同比下降1.3%,其中猪肉产量2,473万吨,下降3.9%。生猪存栏40,203万头,同比减少3.7%;生猪出栏31,959万头,同比减少4.4%。

2016上半年,生猪养殖行业迎来了久违的“高价期”,2013-2014年的行业持续亏损所导致的母猪存栏持续下降的效应,自2015年下半年开始表现为商品猪的供应紧张,猪价持续上涨。

进入2016年,生猪价格总体保持快速上涨的态势,在春节后短暂企稳,随即开始了新一轮上涨,6月份之后猪价出现回落。2016年上半年,全国出栏肉猪平均价格为19.26元,比去年同期的12.75元/公斤上涨51.1%。自繁自养头均盈利910元/头,去年同期为亏损97元。(搜猪网)

2016年上半年,全国能繁母猪存栏持续在低位徘徊,一直维持在3,760万头的历史最低水平,我们预计生猪供需相对紧张的局面仍将持续一段时间。

(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进入2016年,牧原股份延续了快速发展的势头,全国范围的业务布局有序展开,陆续在各地设立了一批子公司:陕西省大荔县,山西省万荣县、新绛县,河北省广宗县,内蒙古敖汉旗、奈曼旗、翁牛特旗,河南省淅川县。截止2016年6月30日,公司共拥有24个子公司,分布在河南、山西、陕西、湖北、山东、河北、内蒙古七个省、自治区。

公司的商品猪销售均价走势与全国水平基本保持一致。2016年6月份,公司商品猪销售均价19.72元/公斤,比上月下降4.1%,比上年同期上涨30.3%。

报告期内,公司生猪销售115.23万头,比上年同期增加35.29%,其中商品猪82.51万头,仔猪31.50万头;实现营业收入22.84亿元,同比增长103.10%;实现净利润10.72亿元,同比增长2,189.93%。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8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20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已于2016年7月8日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秦英林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16年7月2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项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馆陶县子公司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馆陶县、农安县、开鲁县、铜山区设立子公司的公告》详见 2016年7月2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农安县子公司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馆陶县、农安县、开鲁县、铜山区设立子公司的公告》详见 2016年7月2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开鲁县子公司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馆陶县、农安县、开鲁县、铜山区设立子公司的公告》详见 2016年7月2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铜山区子公司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馆陶县、农安县、开鲁县、铜山区设立子公司的公告》详见 2016年7月2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9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7月20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6年7月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褚柯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16年7月2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6-081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4年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0号文批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股份”、“牧原食品”、“公司”)于2014年1月1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股票6,050万股,其中公司公开发行新股3,000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3,05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07元/股,截至2014年1月22日,募集资金总额722,1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4,278,836.8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7,821,163.1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兴华验字(2014)第HN-001号验资报告验证。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注: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止2014年2月16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41,607.47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1,607.47万元;直接投入募集投资项目490.78万元,2014年度合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42,098.25万元。

(2)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3)2016年1-6月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二)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33号文)批准,公司于2015年12月22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2,873,109股,每股发行价为30.4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75.78元,扣除保荐费、承销费等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305,551.4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2,694,424.3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兴华验字(2015)第HN-016号验资报告验证。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99,999,975.78元,扣除未付的保荐费及承销费人民币5,000,000.00元后的资金人民币994,999,975.78元,已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2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注:截止201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中包含已经支付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2,105,051.4元、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200,500.00元,合计2,305,551.40元。

(2)2016年度1-6月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修订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已经公司于201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14年11月18日召开的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该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4年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2014年2月21日,公司及子公司邓州市牧原养殖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内乡县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及子公司邓州市牧原养殖有限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本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

截止201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2014年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中66,716.04万元用于“邓州市牧原养殖有限公司年出栏80万头生猪产业化项目”,截止2016年6月30日,已使用完毕。

公司于2016年2月2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66.08万元及利息、自有资金共计1000万元用于增加邓州市牧原养殖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所增资金用于增加“邓州市牧原养殖有限公司年出栏80万头生猪产业化项目”的建设资金。截止2016年6月30日,超募资金66.08万及其利息已全部用于“邓州市牧原养殖有限公司年出栏80万头生猪产业化项目”。

2.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2015年12月30日,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南阳分行、中信银行南阳分行分别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本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截止201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单位: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件。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21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截止2016年6月30日,2014年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7,313.78万元,与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差异金额为512.94万元。产生上述差异的原因是:募集资金累计理财收益、利息收入513.98万元扣除募集资金专户累计银行手续费支出1.04万元后的净额512.94万元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截止2016年6月30日,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9,765.95万元,与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差异金额496.51万元。产生上述差异的原因是:募集资金累计理财收益、利息收入499.15万元扣除募集资金专户累计银行手续费支出2.02万元、募集资金余额0.62万元后的净额496.51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6-082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馆陶县、农安县、开鲁县、铜山区

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分别出资2,000万元在河北省馆陶县、吉林农安县、内蒙古开鲁、江苏铜山区县设立河北馆陶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以下简称“馆陶牧原”)、吉林农安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农安牧原”)、内蒙古开鲁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开鲁牧原”)、江苏铜山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以下简称“铜山牧原”),并拟任命贾飞先生为馆陶牧原法定代表人、李亚杰先生为农安牧原法定代表人、郭大军先生为开鲁牧原法定代表人、王开放先生为铜山牧原法定代表人。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16年7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馆陶县子公司的议案》、《关于设立农安县子公司的议案》、《关于设立开鲁县子公司的议案》、《关于设立铜山区子公司的议案》,《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2016年7月2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二)拟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1、河北馆陶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1)拟定名称:河北馆陶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拟定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3)拟定住所:邯郸市馆陶县政府街与陶艺路交叉口

(4)拟定经营范围:畜禽养殖及销售,良种繁育,粮食购销,饲料加工销售,农作物种植,林木培育、种植及销售,畜产品加工销售,畜牧机械加工销售,猪粪处理(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吉林农安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1)拟定名称:吉林农安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拟定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3)拟定住所:长春市农安县绅士爱心家园

(4)拟定经营范围:畜禽养殖及销售,良种繁育,粮食购销,饲料加工销售,农作物种植,林木培育、种植及销售,畜产品加工销售,畜牧机械加工销售,猪粪处理(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3、内蒙古开鲁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1)拟定名称:内蒙古开鲁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拟定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3)拟定住所:开鲁县民族路东风街

(4)拟定经营范围:畜禽养殖及销售,良种繁育,粮食购销,饲料加工销售,农作物种植,林木培育、种植及销售,畜产品加工销售,畜牧机械加工销售,猪粪处理(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4、江苏铜山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1)拟定名称:江苏铜山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拟定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3)拟定住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单集镇

(4)拟定经营范围:畜禽养殖及销售,良种繁育,粮食购销,饲料加工销售,农作物种植,林木培育、种植及销售,畜产品加工销售,畜牧机械加工销售,猪粪处理(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养殖规模的逐步扩大,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将进一步打造集饲料加工、种猪扩繁、商品猪饲养为一体的自育自繁自养大规模一体化生猪产业链。

河北省馆陶县、吉林农安县、内蒙古开鲁县、江苏铜山区拥有良好的地理位置优势和粮食优势,公司在馆陶县、农安县、开鲁县、铜山区成立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公司扩大大规模一体化饲养模式,提高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获取规模经济效益,实现全体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馆陶县、农安县、开鲁县、铜山区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河北馆陶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吉林农安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内蒙古开鲁牧原农牧有限公司、江苏铜山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趋势及公司发展战略,是公司向外扩大养殖规模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扩大公司经营规模、区域进行专业化分工经营,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公司此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过程科学审慎,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馆陶县、农安县、开鲁县、铜山区设立子公司。

五、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6-083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1335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将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组织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根据非公开发行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7月21日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6-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