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艾派克 公告编号:2016-059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7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13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微信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九名董事参与了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决议,同意提名汪东颖先生、严伟先生、庞江华先生、汪栋杰先生、王彦国先生、刘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后附一。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提交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采用累计投票制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决议,同意提名邹雪城先生、刘纯斌先生、谢石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后附二。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所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5家,连任时间未超过六年。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采用累计投票制进行表决。
公司就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提名人声明,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声明。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6年8 月5日(星期五)召开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汪东颖先生, 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曾任珠海纳思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总裁,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现任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4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汪东颖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
汪东颖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汪东颖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汪东颖先生与拟候选的非独立董事汪栋杰先生互为兄弟关系,与拟候选的公司监事会非职工监事李东飞先生、曾阳云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汪东颖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汪东颖先生持有珠海恒信丰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信丰业”)40.73%股权,恒信丰业持有珠海赛纳52.09%股份;汪东颖先生持有珠海艾派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派克投资”)31.8%股权,艾派克投资全资子公司Apex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持有珠海赛纳3.19%股份;同时,汪东颖先生持股40.73%的恒信丰业持有逸熙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熙国际”)36.67%股权,逸熙国际持股86.24%的SEINE TECHNOLOGY LIMITED持有珠海赛纳26.95%股份;珠海赛纳持有公司68.74%股份,故汪东颖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严伟先生, 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曾任珠海纳思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现任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5年11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严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
严伟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严伟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严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严伟先生持有珠海天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天淇”)40.39%股权,珠海天淇持有逸熙国际63.33%股权,逸熙国际持股86.24%的SEINE TECHNOLOGY LIMITED持有珠海赛纳26.95%股份;严伟先生持有艾派克投资7.5%股权,艾派克投资全资子公司Apex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持有珠海赛纳3.19%股份;同时,严伟先生持有奔图永业3.283%的出资份额,奔图永业持有珠海赛纳2.5%股份;珠海赛纳持有公司68.74%股份,故严伟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庞江华先生, 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高级工程师、经济师。曾任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和企业家协会两会副会长、珠海市软件行业协会常务理事、珠海市第六届人大代表,曾获评“2005.ZHTV珠海经济年度人物”、“珠海市劳动模范”、“广东省优秀企业家”、“全国优秀民营企业家”。为珠海市关爱协会发起人之一。现任珠海万力达电气自动化有限公司董事长,珠海万力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年8月起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庞江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
庞江华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庞江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庞江华先生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直接持有公司7.86%股份。
汪栋杰先生, 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曾任珠海艾派克微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麦格磁电科技(珠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珠海艾派克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4年10月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5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高级副总经理。
汪栋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汪栋杰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情形。
汪栋杰先生与拟候选的非独立董事汪东颖先生互为兄弟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汪栋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汪栋杰先生持有珠海奔图永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奔图永业”)3.378%的出资份额,奔图永业持有珠海赛纳2.5%股份;珠海赛纳持有公司68.74%股份,故汪栋杰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王彦国先生, 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1981年进入北京大学经济系学习、研究生毕业留校任教,曾任副教授。曾在中国证监会发行部、基金监管部、证监会南京特派办和上海证管办等地方监管机构担任要职,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长江巴黎百富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副董事长。现任珠海东方金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王彦国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
王彦国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王彦国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王彦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刘洋先生, 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中级工程师。曾任国开金融基金一部副总经理,牵头负责司内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基金(大基金)发起设立工作;大基金成立后,牵头组织完成了包括艾派克、展讯科技、国科微、芯动能基金等一批项目的投资。现任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二部总经理,兼任北京芯动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刘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
刘洋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刘洋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刘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附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邹雪城先生, 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1995年在华中科技大学获得工学博士,专业为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华中科技大学电子固体学系副教授、电子科学与技术系教授、副系主任、系主任、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曾任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华中科技大学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教授(二级)、博士生导师、院教授委员会主席、校教学委员会委员、校学术委员会工科分委员会委员,兼任武汉集成电路设计工程研究中心主任、武汉集成电路产业化基地首席专家,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4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邹雪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
邹雪城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邹雪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邹雪城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所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5家,连任时间未超过六年。
刘纯斌先生, 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西安交通大学货币银行学专业,注册会计师,律师、中级经济师。历任交通银行深圳分行财会处财务主管、交通银行深圳分行大信大厦支行行长,深圳市明星康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中诚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副总裁,龙门茶排铅锌矿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中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卡酷七色光文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惠州市润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深圳市融翔达资产管理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8月起至今本公司独立董事。
刘纯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
刘纯斌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刘纯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刘纯斌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所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5家,连任时间未超过六年。
谢石松先生, 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1981-1991年就读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1991年到中山大学法学院任讲师,1993年任副教授,1996年任教授。历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一、二、三、四届独立董事,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七届独立董事,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现任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法研究所所长,兼任武汉大学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及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海南、广州、长沙、深圳、厦门、珠海、佛山、肇庆、惠州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谢石松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
谢石松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谢石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谢石松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所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5家,连任时间未超过六年。
股票代码:002180 股票简称:艾派克 公告编号:2016-060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7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13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微信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三名监事参与了表决,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鉴于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监事会和符合条件的股东提名,同意提名曾阳云先生、李东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需提交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采用累计投票制进行表决。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6年8 月5日(星期五)召开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请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0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曾阳云先生, 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曾任珠海艾派克微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首席技术官。2014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曾阳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
曾阳云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曾阳云先生与拟候选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汪东颖先生、监事会非职工监事李东飞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曾阳云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曾阳云先生持有恒信丰业29.63%股权,恒信丰业持有珠海赛纳52.09%股份;曾阳云先生持有艾派克投资24.6%股权,艾派克投资全资子公司Apex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持有珠海赛纳3.19%股份;同时,曾阳云先生持股29.63%的恒信丰业持有逸熙国际36.67%股权,逸熙国际持股86.24%的SEINE TECHNOLOGY LIMITED持有珠海赛纳26.95%股份;珠海赛纳持有公司68.74%股份,故曾阳云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李东飞先生, 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曾任珠海纳思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李东飞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
李东飞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李东飞先生与拟候选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汪东颖先生、监事会非职工监事曾阳云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李东飞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李东飞先生持有恒信丰业29.63%股权,恒信丰业持有珠海赛纳52.09%股份;李东先生飞持有艾派克投资24.6%股权,艾派克投资全资子公司Apex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持有珠海赛纳3.19%股份;同时,李东飞先生持股29.63%的恒信丰业持有逸熙国际36.67%股权,逸熙国际持股86.24%的SEINE TECHNOLOGY LIMITED持有珠海赛纳26.95%股份;珠海赛纳持有公司68.74%股份,故李东飞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艾派克 公告编号:2016-061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本次召开的股东大会为临时股东大会,为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4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决议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应提交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8月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8月4日-2016年8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4日15:00至2016年8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年8月2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2016年8月2日(星期二)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3883号01栋7楼B区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特别说明: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股东代表监事,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关于选举汪东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严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庞江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关于选举汪栋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关于选举王彦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关于选举刘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关于选举邹雪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刘纯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谢石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 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1)关于选举曾阳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2)关于选举李东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上述全部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信息披露业务中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要点,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及相关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16年7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8月4日(星期四),8:30-11:30,14:30-17: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6年8月4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3.登记地点: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信函邮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3883号01栋7楼B区公司证券部
(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19085 传真:0756-3265238
4.其他事项:
(1)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登记日办理会议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按照上文第2点登记方式的要求,凭完整、有效的证明文件在会议现场办理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会议咨询:
联系电话:0756-3265238
联系人:张剑洲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张剑洲
2.电话:0756-3265228
3.传真:0756-3265238
4.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3883号01栋7楼B区
5.邮编:519075
6.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7.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2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 362180
2.投票简称:艾派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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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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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有6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2,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3,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8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8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8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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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说明:
1、累积投票方式,即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待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议案1选举非独立董事6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6;议案2选举独立董事3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议案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