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70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临2015—059《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和稳定,切实保护各类投资者的权益,拟定了增持众合科技股份的计划。
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成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尚科技”]、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大网新”])计划于 2015 年 7 月 9 日起 6 个月内,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前提下,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合法合规的方式增持众合科技的股份,增持的金额不低于 3400 万元,并承诺在本次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购买的公司股份。
一、 截止本公告日增持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增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2015 年 8 月 18 日,浙大网新通过平安证券“平安——稳盈 6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买入方式购买公司股份377,000.00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12%;增持金额为 7,975,640.00 元。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 2015年8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5 年 8 月 26 日,浙大网新通过平安证券“平安——稳盈 6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买入方式购买公司股份468,300.00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14%;增持金额为 7,011,653.00 元。本次增持后,浙大网新已累计增持众合科技股份845,300.00股,累计增持金额为14,987,293.00元。
2015年9月29日至10月9日,成尚科技通过股票收益互换方式共计增持公司30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94%,增持均价为14.35 元/股,增持总金额为4,375,959.05元。本次增持前成尚科技持有公司股份40,204,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2.41%。本次增持后,成尚科技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40,509,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2.50%。
2015年10月9日至2015年10月30日,成尚科技通过股票收益互换方式增持公司7,000股,增持均价为18.17元/股,增持金额为127,226.62元。本次增持后,成尚科技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40,516,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2.50%。
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于2015年11月3日停牌(公告:临2015-080),2016年5月17日复牌(公告:临2016-062)。
2016年7月20日,成尚科技通过股票收益互换方式增持784,000股,增持均价为19.13元/股,增持金额为14,996,260.11元。本次增持后,成尚科技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41,3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2.89%。
截止本公告日,浙大网新增持金额为14,987,293.00元,成尚科技增持金额为19,499,445.78元,共计34,486,738.78元,已完成增持计划。
二、浙大网新和成尚科技本次购买行为符合《证券法》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本次购买股份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三、浙大网新和成尚科技承诺在本次增持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购买的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公司将继续关注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日

